APP下载

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法律问题研究

2021-01-28张成浩

锦绣·中旬刊 2021年2期

摘要: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存在无效和有效不同的判决结果,无效后应根据《合同法》五十八条规定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无效案件中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文章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焦点进行分析,最后对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意见。

关键词:集体土地;房屋买卖;财产分割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存在认定无效和有效的不同判决结果,无效的原因多是因为出售给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1。无非是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此类合同无效后也涉及了很多问题,笔者筛选了几则案例,并对其中具体涉及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

一、问题及分析

(一)合同无效后,过错比例划分存在不同。

(2019)鲁0911民初4490号判决书中,判决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因出卖方出售是明知对方是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存在较大过错。在房屋升值后又合同无效收回房屋,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承担80%的责任。买受方未认真考察涉案房屋性质,未充分了解是否存在禁止交易情形,未尽到谨慎的审查义务,承担20%的责任。升值损失、评估费按照上述比例分担。装修价值因与房屋一同返还出卖方,由出卖方支付给买受方。(2015)鄂江夏民二初字第01072号判决书,同样因涉案房屋系禁止买卖的房屋责任比例划分为出卖方70%和买受方30%。……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