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分担视角下我国机构养老服务困境的法律应对
2021-01-28付颖光
社会科学家 2021年4期
武 萍,付颖光
(1.辽宁大学 人口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36;2.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辽宁 阜新 123000)
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不规范,缺乏法治保障,导致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养老机构经营管理混乱,无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养老机构的经营风险大,投资者投资养老服务业有很大顾虑,阻碍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法治化发展,规范养老机构的服务行为是学者研究的共识。当前在养老机构规范发展方面,研究角度主要在三个方面,对养老机构侵权问题的研究、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应对、服务风险的防范等。王玉玫关注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紧张,出现了选择性入住的不规范行为。对此应优先保障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群体入住[1]。对养老机构发展中的国家义务承担,学者关注的重点是政府和市场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分担。余少祥论述了社会法的国家给付原则[2]。有学者关注到了养老机构入住资格的取得这一问题,但没有进行针对性研究。扶养人与养老机构的职责界分,养老机构暂停和终止后老年人的接收问题没有引起法学界的关注。本文主要讨论实践中出现的这三个问题,从责任分担的角度论述各方的责任,并提出法律对策。
一、理实吊诡:机构养老服务的困境
(一)养老机构和扶养人职责的交叉和缺位
1.监护人、赡养人、扶养人的辨析
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上是将赡养义务或者扶养义务的一部分委托养老机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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