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理效能到体系构建: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研究的知识谱系
2021-01-27黄徐强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8期
黄徐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如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中央从顶层统筹推进,促成了协商民主的全方位多层次体系化发展。典型创新有:全国政协2013年首推双周协商座谈会创新,宜昌市政协2015年开拓出“六步工作法”协商;2014年以来,深圳、张家港和珠海等地全面推广微实事协商。顶层推进和实践创新为研究提供了源头活水。在此基础上,学界跨越了译介西方理论的学习阶段,开始独立自主地根据本土的实践和话语体系,探究协商民主的治理效能、程序机制、制度建设和体系构建。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研究的知识谱系,有利于理论探索的推陈出新。
一、协商民主的治理效能研究
(一)治理效能的表现形式
关于协商民主治理效能的论述见仁见智,遵循化繁为简的原则,按照本土话语体系,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政府治理和基层治理等维度,可以将治理效能表现形式的论述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学界便详细论证了协商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耦合关系,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应有之义和动力源泉,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包心鉴指出,协商民主可以激励公民参与、促成多元共治、规范民主监督和科学制定决策。①
二是有利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建、共治和共享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容和原则,继而成为阐述协商民主与社会治理内在关联的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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