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平台卖家合同撤销权行使的困境及破解
2021-01-27林滢河北大学
消费导刊 2020年25期
关键词:困境
林滢 河北大学
一、案情回顾
双十一期间,由于淘宝平台上卖家操作失误,将26元4500g的脐橙设置成26元4500kg,导致一夜间被拍下几万订单,涉事金额高达七百万元。因为发不了货,卖家只能跪求买家申请退款并不要投诉店铺,给叔侄二人留一条生路。
而B站up主“路人A”发现该失误操作后,号召粉丝疯狂下单,一夜间订单暴涨,失误操作造成的损失被无限放大。不仅如此,路人A还引导粉丝以无法发货为由举报店铺,从而拿到赔付保证金。随着事件的发酵,路人A 身后十几个“羊毛群”被扒出,“薅羊毛”又一次成为“热词”。所谓“薅羊毛”是指在各类平台上有选择地参与活动,从而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换取物质实惠的行为。[1]
二、合同法分析
从事发到引起热议,最后又网传出现反转,恳求买家留条生路的叔侄是否为营销大佬也受到质疑,以下分析均建立在事件属实的前提下。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既要内容具体确定,又要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立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案中,卖家发布的包含产品图片、质量、价格的信息已构成要约,买家下单则构成承诺,双方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然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为防止撤销权成为借机不履行合同的借口,误解必须符合下述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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