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庄子亲情伦理思想内涵及其实践特征
2021-01-27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408000
大众文艺 2020年1期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 408000)
由于庄子逍遥恣肆的出世形象深入人心,世人普遍认为庄子反对亲情伦理之说,然则对于亲情伦理,《庄子》文本中有大量相关论述可以说明庄子有着与儒家相似相通的立场,只是对于亲情的具体实践功夫有所不同,因而显示出不同的思想特征与侧重点。
一、庄子亲情伦理的内涵
庄子认为亲情的本质是人类不可悬解的自然天性,是人类命定的自然牵绊,无法逃脱,无需“为解而解”,但其产生的伦理关系则为外物,外物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必须引以为戒。
(一)“不可悬解”的天性真情
“悬”是庄子经常在文中描述到的一种精神状态,《外物》提及:“有甚忧两陷而无所逃,蜳不得成,心若悬于天地之间,慰暋沈屯。”林铭对此解释道:“螴蜳,虫起蛰而甦之貌,屈伸俱难也,故其心若悬空而不能自主。”1p296即一种被束缚被牵制的状态,人会因为各种外界的事物或自身内心的欲望而被困住,如同被绳子绑住而悬浮于天地之间,身心不得安宁。对于造成人陷于“悬”这种不良状况的各种因素,例如功名利禄、道德是非准则等,庄子都始终致力于将人从其中解放出来以达逍遥之境,这便是“解”。在《庄子》文本中,既有“悬”则有“解”,但是对于亲情,庄子却认为无法悬解,内篇《人间世》提及:“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对于其中的“命”林云铭有注释:“其命相属,是以天和者。”1p46指出庄子心中的亲情是自然固结,源自人的自然天性,于内心之中根本无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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