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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庄子亲情伦理思想内涵及其实践特征

2021-01-27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408000

大众文艺 2020年1期
关键词:儒家庄子伦理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 408000)

由于庄子逍遥恣肆的出世形象深入人心,世人普遍认为庄子反对亲情伦理之说,然则对于亲情伦理,《庄子》文本中有大量相关论述可以说明庄子有着与儒家相似相通的立场,只是对于亲情的具体实践功夫有所不同,因而显示出不同的思想特征与侧重点。

一、庄子亲情伦理的内涵

庄子认为亲情的本质是人类不可悬解的自然天性,是人类命定的自然牵绊,无法逃脱,无需“为解而解”,但其产生的伦理关系则为外物,外物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必须引以为戒。

(一)“不可悬解”的天性真情

“悬”是庄子经常在文中描述到的一种精神状态,《外物》提及:“有甚忧两陷而无所逃,蜳不得成,心若悬于天地之间,慰暋沈屯。”林铭对此解释道:“螴蜳,虫起蛰而甦之貌,屈伸俱难也,故其心若悬空而不能自主。”1p296即一种被束缚被牵制的状态,人会因为各种外界的事物或自身内心的欲望而被困住,如同被绳子绑住而悬浮于天地之间,身心不得安宁。对于造成人陷于“悬”这种不良状况的各种因素,例如功名利禄、道德是非准则等,庄子都始终致力于将人从其中解放出来以达逍遥之境,这便是“解”。在《庄子》文本中,既有“悬”则有“解”,但是对于亲情,庄子却认为无法悬解,内篇《人间世》提及:“子之爱亲,命也,不可解于心”对于其中的“命”林云铭有注释:“其命相属,是以天和者。”1p46指出庄子心中的亲情是自然固结,源自人的自然天性,于内心之中根本无法消除。无论是为人子者对于亲上的孝,还是亲上对于子女的爱,都是自然命定。

正如鲁迅所说“自然界的安排……给予生物以一种天性,不但绝无利益心情,甚或至于牺牲了自己,让他的将来的生命,去上那发展的长途。”2这是父辈对于后代无私的爱与奉献,这种最原始的奉献,无关任何利益纠葛,只是出于人类生命的本能。而子女对于亦有这方面的本能反应,如自然界中的“羔羊跪乳,乌鸦反哺”一般,幼子成人之后对于父辈孝敬与赡养,亦是一种天然的习性而不是单纯的社会权利与义务相互交替的结果。特别是为人子者所对应的孝,为人子者从投身于世,存活于世,无论是发端对于父母精血的秉承,或是成人之前父母的养育与教化都是自身无从选择的,即使日后成人独立也难以撇清自身应该面对和承担的分位和牵绊,也就是庄子所说的“无所逃于天地间”。此种论断与儒家在孝道上提出的“父子之道,天性也。”(《孝经·圣治章》)是一致的,同时颇值得注意的是在《庄子》文本中此段论述亦是借儒家圣人孔子之口说出用以告诫叶公子高,也可从侧面反映出庄子并不反对儒家一直以来对于亲情孝道的推行,并在《养生主》中有提及:“……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将“养亲”与“保身”、“全生”、“尽年”一起作为养生悟道的终极目标,其中的“养亲”便是奉养父母,足见其对于亲情的重视。

(二)需“引以为戒”的伦理关系

虽然认同儒家对于亲情的重视以及相关伦理规范的推广,但庄子天性谨慎,对事物的看法比较全面,因而又在《养生主》中借孔子之口将“子之爱亲”的亲情作为“天下大戒”之一,即“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之谓大戒。”“戒”在此处有两层含义,一是“法也”,是世人必须遵守的规则;二是“警惕,戒备”,“庖丁解牛”的故事中亦有“怵然为戒”之类的论述:“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其中的“戒”便有小心翼翼之意。庄子将亲情引以为戒,除了上述的对于亲情的重视以外,其实亦有引发人们的关注和警惕戒备之意,庄子之所以认为亲情需要引以为戒,是因为源自自然天性的亲情会让人忽略其产生的伦理关系带来的不良后果,这种自然情感虽是自发产生,但其互动表达会与他人产生牵绊,这种牵绊便是由亲情产生的伦理关系,属于外物,“外物不可必”(《庄子·外物》),受成心所累,个体之间的差异是始终都存在的,世间没有固定统一的关系互动标准,因而亲情伦理关系是自身无法单向控制的,处理不好亦会惑乱人心引发诸多事端。

并且在一般的群己关系中,人心都会有所顾忌,建立起一定“交际堡垒”,但是面对血脉相连的亲人,“爱与孝”的自然天性则容易成为他们“堡垒”的盲点。相较于对于其他伦理关系,面对最亲近的父母子女,人们几乎没有戒心,甚至会出于本性盲目地去信任和支持亲人而忽略自身生命的安适发展,或者无限地包容对方的一切,如此亲情便容易成为人性弱点的避风港,让人丧失理性,枉顾其他的道德原则,而一旦互动失衡将会给毫无防备的另一方带来巨大的伤害,严重斫伤人的本真,特别是公共权力的参与者,身兼私人家庭与公共行政两种伦理角色容易在实践中越过行政伦理角色应当遵守的伦理规范与职业道德,让手中的职权为满足家庭伦理角色的义务而服务,他们的亲情互动失衡不仅会给自身家庭带来毁灭性的伤害,又会因公共伦理角色而被公众关注并且放大,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与公共形象。因而需要引起人们的戒心。

二、庄子亲情伦理的实践特征

从亲情伦理思想的本质看来,庄子与儒家的立场相似,但在具体实践功夫方面有所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亲情互动的双向性

虽然庄子认为亲情是无法悬解的自然命定,但其并未如儒家一般着力为世人描绘“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理想天伦蓝图,甚至将其实践功夫事无巨细的规定下来,例如儒家经典《礼记》里便有专门的《丧服》传,里面便有记载服丧衣饰用品的各种细节,按照与死者的亲疏关系的不同,所服丧服的制度亦不同,亲者服重服,疏者服轻服,依次递减。庄子并不刻意宣扬变现亲情伦理外在的仪式,而是注重亲情内在的互动双向性。

儒家理想的天伦蓝图背后存在一定隐患,正如庄子在《外物》中所说:“人亲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爱,故孝己忧而曾参悲。”林云铭对此有注:“忠孝为君亲之所欲,亦不必信其爱。其中有数存焉。”1p296即在亲情的表达是一种内在双向互动关系,而在这种双向关系中,孝与爱未必都是完美平衡的,其中有“变数”存在,无法单向自控,在此庄子向世人着重展示了亲情伦理关系是双向的,完美的天伦蓝图应该由互动双方对等的情感输出构成的,但是变数的存在,使得主体双方若有一方“失德”或未有相应的回应,便会打破其中的平衡,致使另一方的心理失衡,陷入“孝未必爱”或是“爱未必孝”的紊乱关系中,失去心灵的平和,让悲痛忧伤的异化情绪充斥心中,影响自身或是他人,就如儒门孝子曾参一般,尽心侍奉亲上,却因瓜田之事触怒其父:“曾子耘瓜,误斩其根,曾皙怒,建大杖以击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皙闻之,知其体康也。”(《孔子家语·六本》)曾参自认的孝行实际上是单向侍亲行为,只因误斩瓜根便被其父击打至晕厥,而其苏醒之后第一时间便是向其父认错,关心父亲的身体,更是忍痛弹琴让父亲知其无碍,这些行为固然尽到了“孝”的职责,但其父的行为却未有“爱”的回应,面对“孝未必爱”的变局,曾参没有放弃应尽的孝行,但内心却可能充满忧悲而无法释然对其自身的身心不利。

当然对于传统文化中构建的类似光宗耀祖、子贵父荣、兄友弟恭等亲情伦理规范,庄子并不反对,认为可以在亲情互动平衡的状态下顺心而为,但当互动失衡,出现“父不慈或子不孝”等亲情变局时,便无须违心压抑内心的忧悲,一味地愚孝或是慈爱。因为当变局出现时若依然固守外界所谓的孝道人伦会使忧愤郁结于心无法释放,长期如此会导致心灵动荡,身心都会被悲愤等负面情绪绑架,从而悬于天地之间无法解脱,“于是乎有僓然而道尽”最终精神崩溃而玄理尽失,轻者如曾参郁结于心,更甚者会落得如同孝己一般的悲惨下场,孝己,殷高宗之子。“殷高宗武丁有贤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后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3孝己事亲至孝,然其父听信后妻谗言而将孝己流放至死。对此孔子在《孝经·谏诤章》亦有提及:“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反对子女对于父母的一味盲从,当父母陷于不义之时,子女应坚守真正的道义反对愚忠愚孝。只是儒家将此类亲情变局视为异状,鲜少提及更加注重缘情制礼,用礼法来编制理想的天伦蓝图,庄子则更注重变局,视变为常。

为避免此类后果庄子主张以“无情”来应对亲情互动失衡的局面,将亲情互动的双向性呈现给世人,并帮助世人顺应情感的自然流动,不因好恶等引起的过度情绪伤及心灵和生命的自然平和。庄子的无情说源自其与惠施在《德充符》中的一段辩论:“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后世对于庄子逍遥无情的出世印象大多来源于此,但此中庄子所谓的无情并不是惠施理解的断情绝爱,而是“常因自然”顺应情感的自然流动,不因“好恶”即过度的情感动荡而内伤其身,并且庄子亦有提到:“无人之情,故是非不得于身。”此中之“情”便是指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们因成心而产生的异化情感,是心灵的负累,而互动失衡的亲情亦属于此范畴,会对人的身心产生伤害,因此庄子提出了无情说来保持人的本真以预防情感变局带来的伤害。至于如何在亲情变局中顺情守性而保持本真,庄子在《应帝王》中提出了“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的用心原则,即心如明镜,任万物往来而不加迎送,真实反映一切而不做任何保留,去接受、去顺应亲情互动中的变数,不执着相聚,不抗拒别离,不沉溺伤痛。

(二)注重群已关系中的个体发展

亲情伦理关系亦属于群己关系的一种,只是相对其他群己关系,多了一份自然牵绊让其成为了中国传统人伦文化的基石,分析中国特有的人伦文化,从《尚书》“五典”中的:“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到《孟子》“五伦”中的“父子有亲”,亲情互动关系都是其中的重点人伦关系,并衍生出了大量相关的伦理道德规范用以引导世人的情感表达行为。但对于庄子而言,在亲情的表达发挥方面,并不拘泥于世俗成心的束缚,让类似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等行为规范束缚个体本性的发展。

陈鼓应指出庄子在群己关系中的情感表达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在社会现实的方面非常重视“与世俗处”,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并不消极逃避世俗的群己关系,《庄子》文本中有大量的寓言故事其实都在探讨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方式,例如 “越俎代庖”,“相濡以沫”等;另一方面则是坚持“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在意人本性的安适以及个体力量的激发4p55。庄子非常在意个体生命的自适逍遥,追求“无待”的自由精神境界,从《庄子》文本中鲲鹏展翅的寓言故事便能看出,在庄子眼中即使是神奇的鲲鹏要想飞往南冥也必须要借助“扶摇”而上,始终都是“有待”而不是绝对自由的,可想而知庄子追求的精神自由是极致的。在情感互动方面庄子也追求个体自由,一直在亲情的情感互动中探寻“群己和谐”中的“各得其所”,即主张处理好群体行动中个体生命的发展,既保有个体生命的特质又兼容多元的生命面貌。从内篇《大宗师》中的“相濡以沫”的寓言故事可以得到相应的证实,原文如下:“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此则寓言被后世普遍用来指人与人之间的患难真情,比喻在困境之中,用微薄的力量互相帮助。在此庄子并不否认人们于困境之中培养起来的真挚情感,但相濡以沫的前提是“泉涸”,而“泉涸”实为一种隐喻,象征的是人们所处的一种不良的异化状态,并不是常态,因为“泉涸”所以才有鱼儿们以唾沫湿润彼此生存下来的举动,此种患难之中相互扶持的强烈情感的确让人感动,但庄子却认为“不如相忘于江湖”,因为“相忘于江湖”才是万物各得其所的自然良好状态,可以让个体生命自由安适地发展,激发更多的个人力量。当然庄子也没有否认“相濡以沫”这种群己真情的难得,只是指出了个体生命的自适发展比艰难的群己互动更加重要和安适,前者才是生命发展应该追求的自然常态,后者的互动情感虽然珍贵,但其生存状态却是一种艰难的异化状态,若只是存在于一时,尚能接受,但若是长久如此不利于人们生命的安适发展,会使真情变忧怨,斫伤本性。

而受到中国传统人伦文化中某些极端思想主张的侵染,例如宋明时期在人伦方面主张尊性黜情,“将情性分离以致塞绝人情,将原始儒家关怀人群的德性伦理,转化为干枯闭塞的‘概念木乃伊’。”4p51使得人们容易被概念化的伦理规范束缚而忽视真正的血肉真情,难以实现个体生命的自适发展,因而在外篇《骈拇》中庄子便提出:“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认为当规矩、绳墨、仁义等已成为某种意义的标杆时便会成为负累,对“性者”“德者”“常然”有所妨害,应注重群己之间的和谐相处,并不执着与外界“概念”的束缚,主张从自得、自定、无牵制的互动来体现真正的天伦之乐。

注释:

1.林云铭.庄子因[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十一月《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六号,署名唐俟。一九二九年收入《坟》。

3.晋·皇普谧《帝王纪》,收入《二十五别史》,山东齐鲁书社,2000年,1册,32页.

4.陈鼓应.庄子论情:无情、任情与安情[J].哲学研究,2014(04):50-59+1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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