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对养老责任主体的认知研究
2021-01-26贾茹
人口与社会 2021年1期
贾 茹
(北京师范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875)
“老有所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尤其中国具有“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目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新常态。数据显示,到21世纪中叶,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数量将达到3.2亿,占总人口的23.2%,老年抚养比将升至58.7%[1]。一方面,生育少子化、家庭规模小型化使得“四二一”“四二二”家庭面临较大的养老负担;另一方面,传统孝道观念式微、养老资源供给不足对国家养老能力形成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将“老有所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养老政策体系首先需要认清当前中国公众对养老责任(1)“养老责任”是指社会规范要求特定个人或组织对于特定养老对象提供养老支持的义务和职责,并对未履行之事需要承担相应后果。详见:徐俊,风笑天.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与风险研究[J].人口与发展,2012(5):2-10.主体的认知状况,即解决应该“由谁来养老”的问题。本研究基于“新时代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要求的实证研究”全国调查数据,描述与诠释当前中国公众在养老责任主体认知方面的总体状况、群体性差异与影响因素,试图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理论参考。
一、谁来负责养老:子女、政府、老人还是多主体
“家庭养老”是人类社会最基本且最富生命力的养老方式,始终占据着中国养老模式的主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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