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暖服务定价消除“灰色地带”
2021-01-25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2期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对城镇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进行清理规范: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的40余项不合规收费项目将彻底取消。
我国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方面的价格模式并非完全相同,但均要求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对定价机制进行改革与完善。有用户担心《意见》实施后,清理取消了不合理收费,一些企业会将本应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由此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从整体看,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電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所主任杨娟说。
(摘自《经济日报》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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