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优先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研究
2021-01-25张丽丽朱晓晶牛文凤郑玉婷
环境科学研究 2021年1期
张丽丽, 朱晓晶, 于 洋*, 牛文凤,2, 郑玉婷, 张 杨, 林 军
1.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北京 100029 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北京 100083 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12
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1],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的90%以上. 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 部分地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2].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是指在一定范围大气中浓度达到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污染物质[3]. 目前国内外已经开展了很多有毒有害大气名录的筛选研究,如美国、日本首先建立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并在此基础上对污染物进行筛选[4],建立城区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或优先控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污染物管控,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5]. 我国也陆续开展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等的筛选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8日公布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2019年1月25日公布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版)》[6];2019年7月24日公布了《有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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