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与中韩经贸合作新机遇
2021-01-24谭红梅
东疆学刊 2021年1期
谭红梅
[关键词]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经贸;新机遇;经贸合作;双边合作
[中图分类号]131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007(2021)01-108-06
2020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5月1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并制定具体配套政策,确保《方案》目标如期实现。这是国家批准在吉林省设立的全国唯一的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标志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已升级为“国家战略”,其规划工作将全面启动。示范区作为推进中国“一带一路”与韩国“新北方政策”对接的重要平台,将不断深化中韩双方经贸合作及东北亚地区的多边合作,给东北振兴带来更多憧憬。
一、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示范区将成为推动“一带一路”与“新北方政策”对接的重要平台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合作和地区合作问题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陆续提出了自己的发展构想。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韩国“新北方政策”在宗旨和理念方面共同点,即通过合作实现共赢,通过相互联系和沟通实现欧亚共同繁荣,强调通过经济合作构建命运共同体。2018年7月,韩国总统文在寅在访问印度和新加坡期间大力推介“新北方政策”,强调韩国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往来的迫切性。韩国的“新北方政策”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对接符合中韩两国的共同利益,有相得益彰之效。
在全球化深化、全球焦点问题凸显、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大背景下,“政策”和“倡议”如何对接更加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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