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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向度

2021-01-21宫长瑞刘夏怡

理论导刊 2021年1期

宫长瑞 刘夏怡

摘 要:人与自然的关系历来是生态伦理观照的核心问题。“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作为生态伦理视角下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认知,不仅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性追求,同时也是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的中国方案。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立足生态伦理,从更具基始性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和大力提升生态伦理的理论力量与实践力量,积极应对我国生态伦理当前存在的“遗忘”“虚无”“缺位”“乏力”等问题,跳出西方“资本逻辑”窠臼,挖掘中国传统生态思想,构建符合中国实际、中国智慧、中国精神的生态伦理,不断增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命力与震撼力。

关键词: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生态伦理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1-0085-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创新研究”(18XKS004)。

作者简介:宫长瑞(1982-),男,甘肃庆阳人,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兰州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刘夏怡(1996-),女,甘肃定西人,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生态伦理。

随着全球工业文明步伐的加速,人们对自然的大规模占有、掠夺、毁灭也更普遍,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愈演愈烈,人与自然关系空前紧张。如果这种紧张关系持续发展下去,人与自然必定是两败俱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富有远见地指出:“只有人能够做到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迁移动植物,而且也改变了他们的居住地的面貌、气候,甚至还改变了动植物本身,以致他们活动的结果只能和地球的普遍灭亡一起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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