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现状分析与建议
2021-01-21于爱华宋小艳
水利技术监督 2021年1期
刘 彧,于爱华,齐 莹,宋小艳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38)
1 我国水利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彻底摸清水利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从而掌握标准的交叉重复情况,将现有的855项水利标准[1](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其中有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水利标准有693项,占81.1%,其余162项无规范性引用文件,具体数量分布情况见表1。[2]

表1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分布表
446项水利标准,被其他水利标准引用,占52.2%,具体被引用标准频次见表2。其中,在水利标准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为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GB/T 50095《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以及GB50201《防洪标准》,它们的历年版本分别被引用了共54次、50次以及44次,体现了上位标准的基础地位。

表2 被引用标准频次分布表
经梳理,发现如下问题。
1.1 引用废止标准问题
因为标准修订周期不同,部分标准出现了引用废止标准问题,从而可能导致标准部分内容出现不适用的情况。[3]对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水利行业标准(含SL、SD和SDJ)和带年代号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其他行业标准的有效性进行了核实,共275项的引用标准已失效。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中引用13项标准,其中11项已被替代。
SD、SDJ 标准为最早期的水电标准,855项水利技术标准中37项标准引用了24项废止的SD和SDJ标准,占4.33%。若不及时修订,会影响引用标准主体的使用。
有些标准虽然引用未带年代号的标准,可由于标准更新导致的失效问题,有些引用标准已升国标,已被合并、废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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