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双11”打造成中国版“消费者权益日”
2021-01-17
宁波通讯·综合版 2021年12期
关键词:消费者
李英锋(河北省滦南县):还消费者一个没有套路和陷阱的“双11”。今年“双11”,一些平台、商家设置种种套路,什么尾款、满减、购物金膨胀……“乱花渐欲迷人眼”,很多套路具有隐蔽性、欺骗性、误导性,如虚构原价、先涨后降,把预付款纳入定金范畴,说是满减但得等下次购物才能优惠,以复杂的优惠规则绕晕消费者,令人防不胜防,不少套路已触碰了诚信和法律双重底线。为维护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热情,市场监管部门、消保组织、电商平台等应该提升监管治理能力,对营销套路和陷阱进行全面排查,拉出促销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完善促销价格监管机制,绘制“电商价格走势图”,实现商品交易历史价格留痕,给消费者提供比价便利和选择便利,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线索对违法侵权商家进行问責或失信惩戒,直至拉入市场黑名单,倒逼其增强底线意识,规范营销行为。
张淳艺(河南省漯河市):别把“非人类”签收快递当笑话。今年的“双11”,快递速度格外给力,很多人没有遭遇往年“快递变慢递”的情况,但却为快递被“非人类”签收感到烦恼。此前,网上流传过“您的快递已被消防栓签收”的截图,令网友哭笑不得。但这却是真实现象,替市民“签收”快递的有消防栓、水表井、电表井、大门、把手、门缝……《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由收件人当面验收。不过,随着快递量逐年增长,当快递员赶到收件地址却吃了“闭门羹”时,根本没时间二次投递,因此往往选择就近找个地方放置包裹,拍照留证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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