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黄名人洗白为哪般?
2021-01-17黄明朗
宁波通讯·综合版 2021年12期
关键词:法律
黄明朗
李云迪嫖娼被朝阳群众举报,于是被行拘、被中国音乐家协会除名,热播节目被下架,十余家商业合作被解约,广州形象代言人等荣誉头衔被收回……随着事件发酵,舆情热度迅速上升,李云迪被《人民日报》、央视等各大官媒点名批评,这些媒体还发表了态度严肃、立场鲜明的评论文章,警示明星切勿误入歧途。然而,舆论场内也频现各种为其洗白的奇谈怪论,其中不乏名人大V。处罚违法人员本来顺理成章,为何出现这等咄咄怪事?
首先,盲目追星。李云迪年少成名,乃国内外钢琴界难得的天才,却从巅峰跌落尘埃,令人唏嘘。绝大多数网友在惊讶、痛心、惋惜之余,认为明星应该守住底线,坚决不做犯法违规、丧失道德、伤风败俗的事。既然李云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理所当然应该受到处罚。然而,一些“铁粉”却难以接受、愤愤不平,认为网友议论是“全民狂欢”;对警方执法横挑鼻子竖挑眼,说通报案情是“对李二次伤害”,甚至“有侵犯其个人隐私之嫌”;认为李钢琴成就很高,希望社会爱惜人才、予以宽容……如此因私谊而无视公义,只顾追星而不管是非,何其糊涂!
其次,是非混淆。常言道“万恶淫为首”,嫖娼是对妇女的歧视和侮辱,是对公民人格权的践踏,是违背公序良俗、丧失伦理道德、违反社会治安的丑行。然而,有人却明目张胆地鼓吹:“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完善,应当逐步允许嫖娼合法化。”“国外嫖娼早就合法化了,为什么在中国不行?”众所周知,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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