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征:民俗祭祀活动场域中的身体符号研究
——以长乐社游傩狮为个案
2021-01-16毛欢欢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6期
毛欢欢
(湖南城市学院艺术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引言
场域中的仪式是以规定性的身体实践进行身体隐喻的展演,在人为的主导和构建下营造出人神沟通的环境,以引起人的情感共鸣[1]。列维·斯特劳斯认为,仪式可以展示人类文化的本质[2]。传统民俗祭祀活动往往脱离不开人的肢体,在游傩狮活动的游耍始末通常要进行一套以人肢体为核心的程式化祭拜或者是祭神仪式。这些仪式不具有复制性,是表现社会文化展演的方式之一,突出的意义有可以促进社会结构的发展、整顿社会秩序、增强集体荣誉感[3]。特纳在《象征之林》中提到,人类仪式比动物仪式更具有象征性,象征符号能像语言一样进行组合和重组。每一类仪式都像一种由象征符号组成的“乐谱”,而象征符号就像是跳动的音符。仪式行为之所以具有独特性也是由于象征符号是最小的也是最基本的单元,像仪式语境中的物体、行动、关系、事件、体态和空间单位等[4]。人类学是一种用历史视角探究人类和文化的科学,身体符号作为人类社会所独有的符号形态,从人类学角度对身体符号进行深入剖析,能深入了解民俗祭祀活动中的逻辑结构和反映人们潜意识里所隐藏的社会表达。道格拉斯认为,人和人之间还有人和神之间的关系都可以通过仪式来表达,这种仪式有很多种。人的肢体作为一种符号或象征常用来表达人和人与人和神之间的关系[5]。解语以彝族白依人历史记忆的器物承载、身体实践与仪式操演为个案对保罗-康纳顿的“社会如何记忆”进行检验,印证了彝族白依人的身体记忆主要表现为个体化实践记忆,其刻写实践记忆微弱[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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