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民族地区妇女维权意识的盲点、成因及对策
2021-01-16张少云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6期
张少云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和田 848000)
现阶段,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深入推进,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加强,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不受非法侵害自觉性不断觉醒,特别是我国每年的“3.15消费者维权日”,曝光一批消费领域假冒伪劣产品经典案件,向全社会普及了法治常识,带公民走进了学会以法律为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法治时代。随之而来“维权”的概念被提上“台面”备受重视。2000年之后这个词成为中国公民口头表达维护合法权益的代名词。维权顾名思义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其范围非常广泛,泛指涉及公民切身权益的各个方面,如人身损害、土地纠纷、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以及所进行的行政、司法诉讼。维权意识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的认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1]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象意义重大。也是不断提升公民维权意识,实现全社会和睦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表现。
一、边疆民族地区妇女维权意识中的盲点
我国脱贫攻坚战略让全国各族人民集体迈进小康社会,“三不愁两保障”基本实现,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各族群众更加坚定跟党走的决心,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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