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效应视角分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2021-01-16王倩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环球市场 2021年12期
王倩文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一、相关概念界定
知识产权保护,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通常指的是以司法及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行为。广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指的是以现行法律为基础,对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止。狭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局限于司法与行政法双轨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有效性和广泛性。在此意义上,广泛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保护概念进一步扩展。
外部性亦称外部成本、外部效应(Externality)。萨缪尔森及诺德豪斯将外部性定义为:“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须补偿的收益的情形。”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外部效应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
首先是个人层面。在以法律为保护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所有人拥有自主保护智力成果所有权,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文学作品创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知识产权作为技术创新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不仅是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的重要工具,更是对劳动者创造的激励与保护。在推动产业在转型的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催生个人、企业或科研机构不断创造社会价值的内生动力,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内生源泉。此外,对于社会群体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发挥着正向的利益保护作用。比如,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提下,假冒商标行为收到打击,着对于消费者利益来说也是一种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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