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者剩余理论的推导
2021-01-16顾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顾博晓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顾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顾博晓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一、引言
长期以来,我们对消费理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认识不够,走了很多的弯路。国家制定消费政策经历了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再到用微观经济学消费理论引导政策制定的过程。最近,国家在一系列重要文件中都一再提出要扩大消费,各地也都在研究扩大消费的政策。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采取了鼓励或抑制的消费政策,研究消费者理论对制定政策有较强的引导作用。
二、理论推导
消费者剩余又称为消费者的净收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时愿意支付的最高总价格和实际支付的总价格之间的差额[7]。消费者剩余衡量了买者自己感觉到所获得的额外利益。在自愿交易的条件下,消费者通过选择最优的消费数量可以使得自身的情况得到改善。借助于利用市场价格和产品数量关系线推导的消费者需求曲线可以很好地说明如何度量经济交换多得的好处。假设消费者需求曲线为:y=f(x),y 表示价格,x 表示消费数量;f’(x)<0,表示价格与消费数量反向变动。需求曲线上的每一点的消费者剩余为CS(x,y)= ∫ f(x)dx-xy,(定积分取0 到x,x>=0)。[3]
如果社会消费品数量(x1,x2,x3,….xn)(xn表示某种消费品总消费量,比如牙刷,xn>=0)对应的价格为(y1,y2,y3,….yn)(yn表示某种消费品价格范围,比如牙刷,yn>=0),假设消费者剩余从大到小排序也为(CS x1y1,CS x2y2,CS x2y2,…CS xnyn,),这样全社会总的消费者剩余CStotal=CS x1y1+ CS x2y2+ CS x3y3+…..+CS xnyn。由于全社会消费者收入或者购买力是有限的,消费者购买某个商品会产生消费者剩余,他就有能力购买下一个商品,直到所有的收入耗尽,也就是所有消费者剩余将在社会所有商品中耗尽,因此这是一个收敛的数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