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河流的冲突与合作
2021-01-16刘彦汐
四川水利 2021年5期
关键词:生态
刘彦汐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工程系,四川 崇州,611231)
每条河流,无论大小,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多数河流的不同河段却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辖,长江、黄河,蜿蜒几千公里,流经十多个省、区、市,众多的中小河流也普遍存在跨市、跨县问题。
跨区域,意味着河流的完整性受到人为的区域分割。不同河段,河流影响不同;不同区域,利益不同,各自对河流治理保护的关注重点不同;不同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不同,河流的管理理念,保护治理的意愿、能力都有差异。努力协调解决跨界河流的冲突纠纷,加强不同河段、不同区域的有序合作,探索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方法,是实现人水和谐发展的重要课题。
1 恶化的水环境与治理努力
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推动我国经济开始了持续几十年的高速发展,经济繁荣,社会财富大幅增长,同时,工业化和人口增长也引发了普遍的环境问题。到本世纪初,全国大小河流湖泊几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河流变成了臭水沟、黑水沟,恶劣的水环境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财富增长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安全感、幸福感。
面对日趋严重的水环境问题,国家相继制定《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各地政府也把水污染治理与官员政绩挂钩,全面推行环境问题一票否决制,不可谓不重视,也不可谓不努力,但治理效果总是差强人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下游、左右岸隶属不同,利益不同,无法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