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建立“五大机制” 贯通落实“两个责任”
2021-01-16何爱川
廉政瞭望 2020年23期
关键词:监督
文 何爱川
近 年来,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定位,强化派驻意识,聚焦主责主业,结合驻在部门特点,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落实。其经验做法于今年12月初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
坚持有章可循,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机制
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协作联动机制》,明确驻在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内容,包含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厅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直属单位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省纪委监委、司法厅党委之间的关系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内容。
明确相互之间的共同责任。共同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及实施细则,协同谋划、同向同行;立足共为抓推进,坚持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工作中形成合力,有力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坚持抓早抓小,建立日常监督联动机制
联合监督权力运行机制。对厅局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纪检监察组坚持列席、记录厅局党委会和厅长办公会。
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联合厅局党委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对监狱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发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及时通报厅党委,并提出约谈、问责等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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