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央公积金:为国民提供各类社会保障
2021-01-15陈功郑秉文
新华月报 2021年2期
陈功 郑秉文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创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最初目的是为了应对雇员的退休保障难题。经过多年发展,该制度从养老保障的单一功能逐步发展成为覆盖住房保障、退休养老、医疗保健、家庭保护和投资增值等众多方面的综合性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央公积金制度体现了政府积极支持国民自力更生的国家理念,其在为国民提供各类社会保障服务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发展也起到了明显推动作用。大体来看,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账户制度类似于我国社保账户与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综合体,由此也可为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改革思路提供一定借鉴。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的发展阶段
“二战”后的新加坡处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除公务员与大公司的雇员外,雇主基本没有向雇员提供任何形式的退休福利。为了应对广大民众没有退休保障的困苦状况,维持社会经济总体稳定,当局开始着手设立公积金,以确保工人退休后能够自给自足。大体来看,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三个主要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度筹备阶段(1950-1955年)。1950年,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想法由两名立法议员首次提出,新加坡进步党在1951年进一步提出建立中央公积金以确保工人退休金的法律草案,该草案直到1953年11月24日才获得通过。1953年12月11日,《中央公积金条例》正式颁布,此后专门负责基金管理的中央公积金局于1955年7月1日成立,这也标志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开始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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