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的思考
2021-01-15姚天冲周自达
草原与草业 2020年4期
姚天冲,周自达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9)
从2013年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提出到2019年《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我国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此外,生态环境部门还对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2018年4月,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六七个部委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管理职能,组建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成立了国家公园管理局。2020年5月,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试点工作的函》(以下简称《草原公园试点函》),公布了全国首批39处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表1),这标志着我国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正式启动。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处于发展阶段,这使得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在自然保护地体系中长期缺位,只有建立健全以国家草原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草原自然保护地体系,才能满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1]。

表1 中国39处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试点名单
1 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概述
1.1 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的定义
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是指具有较为典型的草原生态系统特征,有较高的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价值,以生态保护和草原科学利用示范为主要目的,兼具生态旅游、科研监测、宣教展示功能的特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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