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国人寿保险形态看北平社会保障的发展
2021-01-14李金娟
北京档案 2021年12期
李金娟
保险是与银行、证券并驾齐驱的金融“三驾马车”之一,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政府1928年南迁之后,北平作为北洋政府时期金融中心的历史地位也开始衰退;但与此同时,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以及先进知识分子的推动,这一历史时期的北平出现了一些以经营人寿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从现有的档案史料中可以看到形态多样的人寿保险在民国时期北平留下的浓墨重彩,这也是北平由传统社会救助型向现代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混合型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
具有现代意涵的“人寿保险”起源于英国、真正发达于日本;1849年英国工业保险公司开始给发寿险,其后欧美各国纷纷仿效之;日本人寿保险制度始于1881年,1916年开始由邮局办理简易寿险。相形之下,受到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影响,我国民族保险业起步则比较晚。
1912年6月,由朱葆三、黎元洪、徐绍祯、王人文、吕岳泉等人发起,在上海投资了我国较早的民营寿险公司——华安合群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两白银。以经营终身保寿、团体保寿、资富保寿、额定红利资富保寿、婚嫁立业保寿、人身意外保险等为主。1914年,华安合群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平分公司才正式成立。直到20世纪20—30年代,北平现代化的民族人寿保险业才开始小规模发展。但国内保险市场多为国外资本控制,保险公司多位于沿海地区,因而北平的保险业发展较为缓慢,在社会动荡的背景下飘摇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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