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商业秘密执法差异分析
2021-01-14闻雁锋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2期
关键词:差异
摘 要:20世纪末期,全球的大国都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法律体系来保护国家企业的商业秘密,经由美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努力,现在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已经呈现出国际化和全球化的趋势。世界贸易组织(WTO)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一种权利,它是一种行为形式。
关键词:商业秘密;执法;差异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02.021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就成了竞争的手段之一。在大多数人看来,知识产权就是专利、商标、版权等传统法律的概念,但是商业秘密权却被忽视了。商业秘密被大家视为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它是作为一种秘密行为的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秘密保护的潜在价值可能远高于专利和版权。而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对于技术的配方是严格保密的,这样也为它维持着全球独家资源垄断的地位。而现在,知识经济才是社会发展的助力,各行各业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美国的商业秘密制度代表了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最为先进的法律体系,因此下面我们就要从中美双方对商业秘密的执法差异来进行阐述与分析,进而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这不但对完善我国商业秘密立法具有重要的現实意义,也可以促进商业秘密的先进科学技术的交流。
1 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框架体系比较
美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框架是以判例法为指导,以《侵权法重述》为中介,以《统一商业秘密法》和国家相关的洲立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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