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类命运共同体”对构建区域性法律的启示
2021-01-13温纪宏
今日财富 2021年3期
温纪宏
当前,“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但全球性问题依旧严峻,整体呈现出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发展态势。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基于国内和国际局势,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解决当今时代世界范围内的矛盾冲突,构建和谐世界给出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还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在国际中的形象和影响力,并且对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区域间法律的交流与融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首先简要论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区域性法律的内涵和基本概念,接着分析二者的关系,最后分析如何正确有效地发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上促进区域性法律的发展进步。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习近平总书记面对全球性危机和挑战的背景下提出的,这意味着全球化背景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独善其身。“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它意味着世界各国和全世界人民需要互利合作,相互依存,共谋发展。换句话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积极寻求合作,和谐,宽容的平衡状态,崇尚世界各国“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以发展促进世界共同繁荣,也是是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
二、区域性法律概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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