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公务员培训制度比较
2021-01-13□文/孟楠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3期
□文/孟 楠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
[提要] 公务员培训制度一直是公务员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本文对中外公务员培训制度进行分析,选取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加拿大这五个发达国家,比较研究中外培训制度,总结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特点,外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共同特征及优势,为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起到启示作用。
一、引言
我国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21 世纪80 年代才开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我国在1993 年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建立;在2006 年,我国第一次出台《公务员法》,显示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进步,这是第一次把公务员纳入法律轨道;2018 年,《公务员法》的修订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进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新阶段。
相比之下,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起源较早,历史悠久。早在19 世纪西方国家就开始有文官制度,最早建立文官制度的有英国、美国,这些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也是随着文官制度的演化而来。然而,无论是我国还是西方国家,各自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在自己国家的背景和大环境下产生并不断完善的,都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对中外公务员制度的分析与比较,可以探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不足,吸取其他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长处,以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更加成熟。
二、外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分析——以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加拿大为例
本文选取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和加拿大为例,对这五个国家的公务员培训制度进行分析,了解其各自在培训制度上的特点和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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