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思考
2021-01-13□文/张蕾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5期
□文/张 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提要]“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地区将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协同推进三个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行相应提高。“十四五”来临,在京津冀一体化大背景下,本研究通过交易费用理论、寻租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理论依据,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对影响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进行分析,并对京津冀养老一体化发展提出相应改善建议。
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国民生活方方面面的转变,从健康角度来讲人口预期寿命得以延长,统计数据表明,2019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接近25,400万人,约占据我国人口总量的1/5。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以及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增加在养老服务上带给社会巨大的挑战。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人口密集区,老龄人口数量众多,因此为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战略,京津冀三地签订了《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以此作为近五年破除老年人异地养老壁垒的政策性文件,推动“一省两市”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的形成,使养老服务资源惠及广大老年群体。
一、研究背景
(一)京津冀老龄化现状。京津冀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人口重地,老年人口数量众多,老龄化程度相较于其他地区处于高水平地区。根据国家相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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