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委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研究
2021-01-13杨娜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制度
杨娜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150080)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执政党对资源的支配权力很大,应该有一个权力清单,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目前,我国深圳龙岗区、宝安区以及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对编制党委部门权责清单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其他地区党委部门在汲取上述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各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构建的具体做法,编制完成本地党委部门权责清单,从而进一步提高地方党委部门依法执政能力。
一、核心价值:为地方党委部门依法执政提供制度遵循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地方党委部门是依法执政的重要主体,构建地方党委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提高党依法执政能力的有效路径。权责清单制度为规范地方党委执政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为优化地方党委执政行为提供制度依托,为监督地方党委执政行为提供制度支持,为强化地方党委责任认领提供制度约束。
(一)为规范地方党委执政行为提供制度保障
地方党委部门在权责清单编制过程中,通过对党内法规和制度性规范的梳理,明确不同党委部门具体的权责事项,确保每项权责都有制度依据。同时,通过梳理相关制度规范,也能够解决不同制度规范的冲突和不衔接问题,厘清党委部门之间、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避免权力“重复行使”以及责任“无人履行”现象,对“交叉”领域的权责作出明确的划分与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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