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继发性创伤成因及干预对策研究
2021-01-13张梦雨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心理
张梦雨,丁 勇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5)
公安民警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他们往往面临着多种威胁,如勘察犯罪现场、处置群体突发事件,甚至要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使用武器,担负着“打击犯罪者”的角色。同时作为职责的一部分,民警还要对潜在的事件做出反应,帮助受创伤的群众,担负着“社会服务者”的角色。高风险的工作性质和肩负扮演好双重角色的责任增加了民警对负性事件的易感性,容易产生倦怠、疲劳,心理功能受损等问题。[1]创伤被认为是威胁生命的一种或多种事件,通过对民警的公众性质、警察文化的概念及长期暴露于各种创伤事件对其身体、心理的影响研究,学界越来越多地意识到警察创伤的独特性。因此,对警察创伤进行更具包容性与多维度的探究至关重要。“传染性”创伤现象已被概念化为继发性创伤,能反映民警在执法中可能面临的痛苦,显示民警独特的需求、文化和价值观。换言之,对继发性创伤的研究既是对创伤概念理解的加深,也有利于表达在“警务关怀”理论下,公安民警寻求帮助的需要和对公安民警渴望支持的关注。
继发性创伤是指个人未直接接触创伤源,通过帮助正在遭受折磨或受创伤的人而产生心理健康问题,也可称为二次伤害,表现出轻微的创伤后应激反应症状,包括情绪唤起、闪回和侵入性思维。[2]继发性创伤属于亚综合性创伤后应激障碍,具有该症状的民警比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民警多三倍(约占总人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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