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治理困境与出路研究
2021-01-13温碧霞
数字通信世界 2021年2期
关键词:困境
温碧霞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5)
1 “互联网+”与非法集资犯罪的定义
1.1 “互联网+”定义
通俗来讲,“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即为“互联网+”,这是一种趋于“结合”、“融合”后的形态,并非二者简单相加,这种融合方式在各传统行业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国务院于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到了这个概念,“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1]。
1.2 “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的定义
传统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但不是一个单独罪名,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高额利息。主要涉及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相较而言,“互联网+”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借助互联网平台以发行证券、众筹、p2p借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2]。
2 “互联网+”非法集资犯罪治理困境
互联网的发展,使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新的特质,如筹资手段更加创新、所依托媒介更加隐蔽、产业衍生更加高效、电子证据更易灭失等,使得传统侦查模式面对新兴产业的数据洪流,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显得相对较为乏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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