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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新“正统”:全面抗战时期伪政权历史教科书的书写与政局互动

2021-01-13付耶非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临时政府正统国民政府

付耶非

从1930年代初开始,日本蓄意制造一系列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并不断蚕食华北。1937年七七事变,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在华北、华中沦陷区,日本先后扶植建立了诸多伪政权。(1)关于此类问题的研究,参见巫仁恕《劫后“天堂”:抗战沦陷后的苏州城市生活》,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7年版;[加]卜正民著,潘敏译:《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李志毓:《惊弦:汪精卫的政治生涯》,(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2014年版;刘熙明:《伪军:强权竞逐下的卒子(1937—1949)》,(台北)中华书局2002版等。诸如此类的研究为我们揭示了异于常识、斑驳复杂的历史图景。在日本的扶持下,1937年12月和1938年3月,在北平和南京分别成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40年3月,汪精卫等人“还都”南京,重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之前的伪临时政府和伪维新政府名义上都被纳入汪伪“中央政府”领导下,南北归于“统一”。在这些伪政权中,伪北平临时政府和南京汪伪国民政府先后发行了一系列教科书,特别是汪伪国民政府发行了“国定教科书”,以示政府的“统一”。作为新生的“政权”,历史教科书成为阐释日本占领的现实以及从历史角度“证明”其“政权”合法性的重要载体。这既是现实政治形势使然,也是其寻求政治合法性的因应之道。

既有研究多从外部视角出发,对这些沦陷区伪政权的教科书的“奴化教育”性质作了相应的研究。(2)石鸥、吴小鸥:《中国近现代教科书史》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六章相关内容即为此类视角下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对于我们认识这些沦陷区的教科书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在外部视角下亦有可能遮蔽一些具体的历史细节,简化对某些复杂历史的认知。通过对这些历史教科书内容的分析以及其相关细节的梳理,大体可以知晓这些历史教科书的编纂和发行,确如既有研究所揭示的那样,是缘于日本占领当局压力的现实形势所迫,特别是对于历史上中日关系相关部分的叙述,较为鲜明地体现了其“奴化教育”的色彩。而新近研究则提示我们,对于这些历史教科书关于中日关系的书写,亦可视为是在当时环境下的一种确保“政治上正当性”的语言叙述。(3)如卜正民在对抗战初期的江南沦陷地区的研究中认为:“在新政权中,为了需求和利益,就意味着需要鹦鹉学舌地重复日本占领者的宣传。在利于交换场合,确保语言在政治上的恰当性,只不过是某人在新的环境里做好某件事的权宜之计”。参见[加]卜正明著,潘敏译《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第16页。此外,孙江关于南京沦陷区人物个案的研究亦揭示了沦陷区的复杂的历史场景。参见孙江《记忆不能承受之重——陶保晋及其后人的南京记忆》,孙江主编:《新史学:历史与记忆》第8卷,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44—166页。这或可丰富仅从 “奴化教育”价值评判角度的较为单一的解读方式。不过在此基础上,我们仍需追问的是,这些书写是否仅仅只是迫于形势的“权宜之计”?笔者认为,这些关于中日关系的同质化书写,同样反映出伪政权希冀借助历史谋求政治合法性的主动努力。

另一方面,这些不同的伪政权颁行的毕竟是以中国历史为叙述主体的历史教科书,如何认识和书写本国历史,其书写背后暗含的政治诉求和用意,是更为值得关注的面相。(4)黄道炫指出,抗战时期在伪军中同样存在着国家认同的现象,展现出“一种非我族类的心态”。这一现象提示我们日本占领区下的伪政权,仍无法割舍与“中国”这一国家认同的联系。黄文亦指出,“中国”这一概念在沦陷区仍具有相当的号召力。参见黄道炫《战时中国民众的民族意识》,《史学月刊》2018年第5期。相关教科书多元甚至充满对立的历史书写,体现了其相异的政治立场。伪北平临时政府历史教科书中标榜“传统”和“民主”,否定“党治”的国民党政权;汪伪国民政府的历史教科书则强调自孙中山以来的法统,以“国民政府”自居标示其合法性,体现了沦陷区政治势力的多元复杂和纷繁歧异性。(5)1941年,汪伪国民政府教育部在“国定”历史教科书未出版前,曾下令以“维新政府”教科书暂时代用。“国定初中教科书中外史地等四种编纂需时,于本学期内未及出版,当经本部决定以前维新政府教育部编辑初中外国史地教授稿本,计本国史上前、上后,下前、下后四册,外国史上前、上后、中前三册……暂行代用……查是项教授稿本,各初级中学学生须按各级适当程度选购,兹摘录该教授稿本内容概要全份,随文附发,以凭参照选择”。由此可知这些教科书是稿本,可能并未统一推行。参见《上海特别市教育局关于高、初中史地教科书内容的训令》(1941年月22日),上海市档案馆藏,R48-1-1455-13。另据相关研究表明,汪伪政权直到1944年初才编成包括历史在内的六种教科书,其他教科书仍采用审定制度。由此可以推想,伪维新政府并没有像伪北平临时政府、南京汪伪国民政府那样发行统一的教科书。参见石鸥、吴小鸥《中国近现代教科书史》上册,第470页。此点也从另一方面提示各地伪政权并非是单一同质化的群体,其内部也充满歧异。简而言之,伪政权出台历史教科书具有极强的现实需要,不论是基于亲日立场的同质化书写,还是因政治传统差异而形成的多元异质书写,均暗含着伪政权积极谋求自身合法性的诉求。

一、“恢复民主国家,煎涤污秽党治”:华北伪政权对合法性的建构

1937年12月13日,当时的中国首都南京沦陷。12月14日,日军扶持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王克敏出任委员长。伪临时政府发表宣言,先陈述国民党政权丢失首都,“犹复不负责任遁逃不能收拾”,后自陈忧心“嗟我同胞,何所托名”,故而“同人习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询谋佥同,乃于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于北京树立临时政府”。(6)《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宣言》(1937年12月1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0—21页。

1938年1月初,伪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伊始,就在原平津治安联合会中小学教科书审委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初等教育研究会和中等教育研究会,着手编纂中小学和师范学校教科书,2、3月间即编印完毕,下发各校使用。(7)王士花:《华北沦陷区教育概述》,《抗日战争研究》2004年第3期。“中等教育研究会”编纂出版了第2、第4册《初中本国史》以及上下两册的《高中本国史》。(8)《初中本国史》相关教科书目录现仅著录第2、4册,而笔者所寓目亦仅第2、4册,其时很可能只出了这两册,详细分析见后文。参见北京图书馆编《民国时期总书目·中小学教材》,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219页;吴艳兰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师范学校及中小学教科书书目:清末至1949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5页;王有朋主编:《中国近代中小学教科书总目》,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557页。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这两种中学历史教科书就编纂出版,应与时局密切相关。先前华北地区出版的教科书中,“有碍中日邦交”的内容,诸如有关国耻史料、不平等条约、九一八事变、孙中山及三民主义等关涉时局的敏感事件均被删除。(9)郭贵儒、张同乐、封汉章:《华北伪政权史稿:从“临时政府”到“华北政务委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333—334页。此次教科书的修订重点当然还是所谓“有碍中日邦交”的内容,但更多地涉及历史教科书。伪临时政府欲藉教科书尤其是历史教科书,向民众宣示其“政权”的合法性,塑造民众对其“政权”的认同感,当是更深层的动机。

从“临时政府”宣言中可以看出,其宣示合法性的逻辑在于“先破后立”,即先阐述国民党失政,“国民党窃据政柄,欺罔民众者十有余年,灾害洊臻,税敛苛毒,内则劫持民众,虐政相踵,外则土地日削”,再指责其“拾共产余唾为党权高于一切之邪说,私国家为己有,遂至构衅邻邦,同种相噬”,(10)《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宣言》(1937年12月1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20页。斥责国民政府以国家为政党私产,不仅否定其党国体制的合法性,更将其归罪为“构衅邻邦,同种相噬”的祸因。历史教科书的适时出版,无疑更有利于将这种声音传播到更为广泛的社会基层和民众中间,尤其是接受学校教育的青少年。

当时报纸也指出了此次编纂教科书背后与政局相呼应的动机。1938年3月24日《申报》(香港版)发表评论指出,“执行麻醉工作的最高机关”即伪教育部下设的伪编审局,“它负起了实施奴化教育的最大任务”“以日本国定教科书为标准,遵照敌意编辑。所谓‘华北新教科书’,包括‘国文’、‘伦理’、‘地理’、‘历史’等等”“编竣后,即在日本共同印刷会社印刷,由陈达民于二月十九日将已印竣的数十万部先行带回华北,分发各中小学应用”。(11)《在和制伪组织下华北的奴化教育 编亲日教科书以奴化我青年与儿童 借孔子做招牌封我华北同胞之口》,《申报》(香港版)1938年3月24日,第2版。据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史》版权页可知,印刷者确为日本“共同印刷会社”,但在“天津工场”印刷,并非全自日本印刷带回,由此亦可看出其中的日本因素。参见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史》第2册,华北书局1938年3月版,版权页。

伪临时政府继之而起的教科书编纂活动,或可从侧面验证此次举动更多是出于因应形势、谋求新成立“政权”合法性的目的。1938年3月1日,伪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了以“教育总长”汤尔和为委员长,周作人等人为成员的“教科书编审委员会”,1939年1月,更名为“修正教育部直辖编审会”,简称“教育部编审会”,负责教科书的编审工作。(12)石鸥、吴小鸥:《中国近现代教科书史》上册,第473页。从1938年成立至1939年间,新的教科书编纂机构相继出版了署名为“教育部编审会”的《初中本国史》和署名“教育总署编审会”的上下两册《高中本国史》。(13)此处署名“教育总署编审会”应为同一时间段里使用了两个不同的名称。这一举措意在弥补此前仓促编纂的历史教科书的不足。推出一套署名“教育部”带有“中央政府”色彩的历史教科书,亦是宣示其“政权”合法性的象征性举措。

伪临时政府构建“政权”合法性的历史书写,在教科书的“现代史”部分有更为鲜明的体现。教科书对于“现代史”的重要性亦有充分认识,“其中史事,大都和我们有直接关系,而且有些史事现正在进展中,实是本国史上最重要的部分”。(14)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历史》第4册,华北书局1938年3月版,第98页。汪伪政权所编历史教科书亦有完全相同之语,“其中史事,大都和我们有直接关系。而且有些史事现在正在进展中,实是本国史上最重要的部分”。参见“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4册,华中印书局1943年1月版,第96页。正因这些史事与现实直接相关,且正在进行中,故而对于这些内容的阐释更多地带有现实政治因素的影响,而其叙述与书写更为清晰地展现其建构“政权”合法性的诉求。

这一点充分反映在对九一八事变的书写上,伪临时政府所编历史教科书将其命名为“东北事变”,并将事变的爆发归结为张学良个人原因。“张学良以青年而承其父业,既不能应付急剧变化的向势,复不能把握事态的中心,不明了东北的特殊地位,遂于民国二十年九月十八日发生剧烈之事变”,而“张作霖经营东北时,对外尚能敷衍,一切交涉,大致尚可进行”。(15)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历史》第4册,第67页。通过与张作霖时代的对比,将东北局势的恶化归结为张学良缺乏其父才干,以其个人才能因素解释东北局势的成因。在叙述“满洲国”成立时,更显露出其谋求政治合法性的意图。“满洲国之成立,东北事变,乃根据民众意旨,摆脱党政府之胁迫,适应特殊境地,得日本关东军之协助,成立满洲国独立自治之一种运动,于民国二十一年三月一日以满族清室后裔溥仪为统治之领袖,成立满洲国”。(16)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历史》第4册,第67—68页。其“至今确已有近代国家之规模,最近欧洲各国,对于满洲多有承认之意”,而前景亦是“满洲帝国前途的发展,正无可限量”。(17)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历史》第4册,第68—69页。将“满洲国”的成立,描述为“民众意旨,摆脱党政府之胁迫”的正义之举,这与其在“临时政府”成立“宣言”中所言之“树立临时政府,旨在恢复民主国家,煎涤污秽党治”(18)《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宣言》(1937年12月1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21页。的说法互为表里。不论是宣言所表,还是此处对于“满洲国”成立的叙述,其立论依据都是在“摆脱专制,追求民主”的基础上展开的。

依照其上述逻辑,因国民党实行“党化”与“党治”,民怨沸腾,而新成立的“满洲国”是遵从民意、摆脱专制“党政府”而建立的合法“政权”。那么,与之相类似成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无疑是与“满洲国”一样追求“民主”“以天下为公器”的合法“政权”。此处以否定国民党“党化”专制,诉诸“民主”的立论为“满洲国”的合法性辩护。亲日当然是编纂者所遵循的基本立场,因而将日本的负面因素予以正面化,“得日本关东军之协助,成立满洲国独立自治之一种运动”,在追求所谓“民主自治”的道义旗帜下,日本的“协助”也因支持正义举动而获得了道义合法性。更为深层的含义则是以“言在此而意在彼”的方式,通过直接肯定伪满洲国的合法性,而间接标举其自身“政权”的合法性。

为消除国民党的影响,《初中本国史》“现代史”部分在目录中将“孙中山先生与革命运动”删去,将“国民革命之经过”改为“党军北上之经过”,将“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内政与外交”改为“最近中国的内政与外交”。(19)《初中本国史》第4册实际上以国民政府1936年颁布的《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为标准,对比课程标准“现代史”部分目录与该册目录,便可看出二者的关系,从标题的改动上亦可看出其间立论的差异。参见《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江西教育》1936年第22期,第95页;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历史》第4册,目录第1—4页。使用“党军”这样带有贬损色彩的用语,(20)常乃惪在《中国思想小史》中曾说,“国民党自十三年改组以后遂鼓吹一种党化教育的政策……民国十七年大学院召集全国教育会议,因党化教育名词不佳,改为三民主义的教育”。常氏这一观察颇能反映时人对于“党化”一词的观感。参见常乃惪《中国思想小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92页。则是与先前指斥国民党“为党权高于一切之邪说,私国家为己有”的说法相呼应。将“国民政府”改为“中国”,所秉持的则是国家认同的立场,隐含着对国民党政权的否定与不认同。

这种立场在教科书中的具体叙述中体现得更为明显。首先便是降低孙中山的地位,在书中通篇直呼其名“孙文”。(21)而国民政府所编历史教科书对此内容表述为“国父孙中山先生是中国国民党总理,中华民国开创者”。这样的定位自然是相当崇高,与伪临时政府对孙中山的定位判然有别。参见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编《初级中学历史》第5册,国定中小学教科书七家联合供应处,1947年,第2页。如“孙文被举为海陆军大元帅……于是因法统问题,遂演成南北对立的局面”“当江浙战争发作时,卢永祥和张作霖、孙文结为三角同盟”。(22)“教育总署”编审会编:《初中本国史》第4册,(北平)新民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40年12月版,第21、25—26页。同样的叙述亦见于1938年中等教育研究会所编《初中本国史》第4册,参见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历史》第4册,第24、29页。直呼名讳,便可看出孙中山在这一叙事框架下的地位。从叙述内容上看,不论是“法统问题”而成“南北对立的局面”,还是孙中山与其他军阀的“三角同盟”,均试图表明孙中山只是与其他军阀并立的政治势力,并无特殊地位。称谓与内容可谓是互为表里,表明了伪临时政府不同于国民党的政治立场。同样,对于国民党与国民政府均以带有贬低和否定色彩的“党军”与“党政府”指代,如“吴(佩孚——引者)不得已,节节退入河南,湖南、湖北至此均为党军所有”“大江以南,至此全为党军所占有”等。(23)“教育总署”编审会编:《初中本国史》第4册,第34—35页。这样的叙述亦是将北伐的过程简单描述为各方势力的争斗,其“革命性”与“正义性”等价值色彩被消解殆尽。这样的叙述框架与伪临时政府寻求合法性的立场是密切相关的,伪临时政府通过诉诸1912年以来的“中华民国”法统来建立其合法性。在这一框架下,各方政治势力是多元竞存的,法统的传承是具有开放性的,并非某一政治力量专享。其背后的现实隐喻则是,因国民党的失政,伪临时政府自然具有取而代之的合法性。

二、“还都南京,统一全国”:汪伪国民政府重塑正统的活动

1940年3月30日,以汪精卫为首的“国民政府”宣布“还都”南京。汪精卫在《还都宣言》中首先表明“实现和平,实施宪政两大方针为中央政治会议所郑重决议”“国民政府当坚决执行之”。针对这两大方针,“宣言”作了如下阐释,“所谓实现和平,在与日本共同努力,本于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之原则,以扫除过去之纠纷,确立将来之亲善关系”。而“实施宪政”则是“各级民意机关之设立,地方自治之举办,以及国民大会之召集,宪法之制定颁布,皆当尅期见之实行,以慰海内人民之望”。(24)《汪精卫发表还都宣言》(1940年3月3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115—116页。这两大方针中,前者是由时局与其政治立场所决定的,后者则有着明显的言说指向性和现实目的性。在此之前,伪临时政府在成立宣言中,曾指责国民党实施“党化”,揭橥“民主”大旗以示其正当性,“树立临时政府,旨在恢复民主国家,煎涤污秽党治”。(25)《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宣言》(1937年12月1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21页。针对这样的言辞,以国民党左派自居的汪精卫“政权”,自然要有所回应,以“实施宪政”相号召。

对比汪伪国民政府与伪临时政府前后发表的宣言,可以看出二者寻求合法性根源的差异。汪精卫号称为国民党左派,试图在国民党的法统脉络中谋求其“政权”合法性,背后还隐藏着国民党内部派系斗争的因素。汪伪国民政府试图以“宪政”表明其与重庆国民政府的不同,进而塑造其新的正统性与合法性,故明确表示,“国民政府此次还都南京,为统一全国,使向于实现和平实施宪政之大道勇猛前进。全国以内,只有此唯一的合法的中央政府,重庆方面如仍对内发布法令,对外缔结条约、协定,皆当然无效”。(26)《汪精卫发表还都宣言》(1940年3月3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116页。“还都南京”,宣示了汪精卫“政权”依旧凭借“国民党”的法统作为谋求“政权”合法性的政治资源,且带有与重庆国民政府争夺正统的意味。“统一全国”,则暗含了以“中央政府”名义收纳伪临时政府的意图。

历史教科书的编纂可视为当局传递价值理念和政治立场的重要风向标。 1940年3月30日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其教育部便立即成立了专门的“编审委员会”,其职责是“掌理编辑各级学校用之国定教科书”。(27)《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组织规程》(民国二十九年十一月八日奉行政院行字一四六四号指令准予备案),(伪) 《国民政府教育部教育公报》1940年第15期,第11页。在1940年6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上,决定编印“国定”教科书。6月底,“国定”初小教科书便已编辑出版,供沦陷区各学校1940年秋季开学之用。(28)《教育消息(九月十六日至十月十五日止)国定小学教科书出版》,《教育建设(南京)》第1卷第2期,1940年11月,第101页。初中教科书则于10月底前完成初稿,11月进行审核、校订、排印等工作。但初中教科书科目众多,加之时间紧迫,各科出版发行时间则相对较晚。(29)石鸥、吴小鸥:《中国近现代教科书史》上册,第477—478页。就中学历史教科书而言,仅出版了四册《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与二册《国定教科书初中外国史》,这六册书完整出版则是在1943年。(30)北京图书馆编:《民国时期总书目·中小学教材》,第220、225页。其时的报道亦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31)“教育部对于本年春季各校开学所需国定初中及小学教科书配发事宜,均已配齐,即可分发各地应销。已由部分别函令各省市教育机关知照、转饬各在案。并闻中国出版配给公司筹备会国定教科书总配给处,将于日内开始办理分发手续”。参见《国定中小学教科书不日分发应销》,《申报》(上海版)1943年1月8日,第2版。

汪伪国民政府编印教科书的举动,明显有与重庆国民政府争胜之意。其时,重庆方面为适应抗战军兴的需要,已开始着手编纂新的教科书,在抗日救亡的民族主义旗帜下,重庆国民政府编印国定教科书的举措具有充分的道义性与合法性。而对于政治上改弦更张,被视为“叛国”“汉奸”的汪伪国民政府,道义性与合法性的缺失无疑是其难以弥补的缺陷。为此,除了强调其追求“和平”的政治立场外,突出自身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摆脱“汉奸”“傀儡”政权的形象,可谓是其努力的重要方向。汪伪御用刊物《教育建设》曾就此发声,“教育是国家的公器。教科书是完成教育目的重要工具。教科书之应该国定,国营,是毫无疑义的”,并指出“教科书为数百万儿童的恩物,影响至深且巨”。此外,“国定教科书是社会经验的结晶,须与社会环境相吻合”。(32)端:《国定教科书出版》,《教育建设(南京)》第1卷第2期,1940年11月,第3—4页。《教育建设》为汪伪御用教育团体“中国教育建设协会”主办刊物,该协会会长为时任汪伪国民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戴英夫。参见戴英夫《一年来的中国教育建设协会》,《教育建设(南京)》第1卷第2期,1940年11月,第85—97页。这些公之于众的言论正是汪伪政权努力塑造其“独立自主”形象意图的反映。

在1941年的“还都”周年纪念会上,汪精卫还特别强调了教育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教育之真价值,首在教育方针是否能独立自主”。对此,汪精卫解释道,“关于此点,一般人必以和平区之教育,必阙独立自主性,然我们以实际一年间经过,敢向国人切实证明此种揣测,实为错误”。汪精卫特别提及教科书, “中、小学教科用书,可由教育部自行编辑,除反日排日资料已由我们改换善邻友好资料外,其他阐发国家与民族的意识的资料,仍自由编配,毫无窒碍”。关于教育方针的实施,“友邦方面,从无丝毫干涉”“除反日排日一点,已与友邦方面约定,彼此改采互尊互亲之方针外,一切俱保持独立自主之精神”。(33)《汪精卫:国民政府还都一年》(1941年3月3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127页。汪精卫如此不厌其烦地强调教育的“自主性”与“独立性”,正是对当时舆论认为其教育缺少“独立性”与“自主性”的回应,亦是其“政权”合法性缺失的表现。

汪伪国民政府没有出版正式的高中阶段历史教科书,其下发的课程标准是以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为底本修改而成。如果将二者进行比对,可以看出,从教学目标、时间支配、教材大纲乃至实施方法概要等内容都高度重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教材大纲部分有很多改动。如将近代史部分的“中日战争”改为“甲午之役”。现代史部分改动则更多,如将原课纲中的“五卅惨案与中国民族运动之进展”“五三惨案与对日交涉”等涉及中日冲突的内容尽行删去,将“日本之侵略东北”改为“九一八事件及其演变 ”,并增添了与现实相适应的“和平反共建国运动”与“建设东亚新秩序”等内容。(34)参见《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安徽教育行政周刊》第5卷第49期,1932年12月,第9—16页;《教育部暂行修正高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1941年2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R48-1-17-18。这些变动大体反映出汪伪政权在历史教学标准上的尺度,同样折射出其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

汪伪国民政府谋求自身合法性的努力,是在继承国民党法统的基础上寻求拓展的空间,对旧有的资源加以改造和利用,这种取向也反映在历史教科书的编纂中。检视汪伪国民政府所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目录,可以发现,无论是从整体结构的划分,还是具体内容的选择,乃至每课标题的设置,《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基本上是严格按照国民政府1936年《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教材大纲展开的。对比二者,可以清楚地看到“上古史”“中古史”和“近世史”有关部分,《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的章节和标题设置,几乎完全与1936年初中历史课表教材大纲完全一致。(35)初中历史标题中除了将课标标题中的“之”改为“的”以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这仅是用语习惯的改动,并不影响实质内容。参见《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江西教育》1936年第22期,第93—99页;“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1册,华中印书局1943年7月版,目次第1—4页;“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2册,华中印书局1943年12月版,目次第1—4页;“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3册,华中印书局1943年1月版,目次第1—4页。稍有变动的部分在“现代史”部分,从标题的修改中可以窥探出政治形势的变动,兹将此部分列表示出。

国民政府1936年《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与汪伪国民政府《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现代史部分目录修改对比表

资料来源:《初级中学历史课程标准》,《江西教育》1936年第22期,第95页;“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1册,华中印书局1943年7月版,目次第1—4页。

从上表对比中可以看出,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了增添。主要添加了“国父”这一尊称,增加了“最近之时局”一章,其余改动则只是不涉及实质内容的标题整理与合并。突出强调孙中山的“国父”地位,无疑是要表明汪精卫“政权”继承自孙中山以来的法统,隐含有与重庆方面争夺正统地位的意思。而“最近之时局”的主要内容,主要叙述从九一八事变到“国府还都”和“大东亚战争”的相关内容,体现其通过历史书写的方式为现实提供历史依据与合法性的努力。

汪伪国民政府所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对孙中山倍加推崇。在目录中,不仅尊称先生,还冠以“国父”的称谓,以强调其地位的崇高。在叙述过程中,则突出汪精卫之地位,意在表明其为孙中山的“继承者”。“同盟会既成,中山先生被推为首领,黄兴为副首领……并命汪兆铭(现任国府主席)、胡汉民发行《民报》,鼓吹革命”“成立国民政府于广州,采委员会议制,推选汪兆铭(现任国府主席)吴〔胡〕汉民、许崇智、廖仲恺等十六人为委员,并推汪兆铭为主席委员,以处理政务”。(36)“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4册,第4—5、45页。这两处括号强调汪精卫现任“国府主席”的地位,显然是试图通过构建从孙中山到汪精卫的国民党最高领袖的政治谱系,进而标示汪伪国民政府的正统性与合法性。对于以往国民党的革命事迹所进行的叙述,其意亦在强调其合法性源自国民党的革命活动。北伐的成果被渲染为“从此青天白日旗翻飞全国。中华民国自民国六年分裂后,到此才由国民政府统一了”。(37)“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4册,第4—5、49页。通过这些叙述,可以清楚地看到,汪伪国民政府合法性的源泉在于,自孙中山以来的国民党的革命活动所具有的“正统性”与“合法性”。在这一理论逻辑下,汪精卫成为孙中山的“继承者”,汪伪国民政府一脉相承的合法性自然得以确立。

三、“共相与异相”:华北伪政权与汪伪政权历史教科书合法性书写的异同

伪政权及时推出历史教科书的目的,在于适应政治局势的变动。在日本占领的环境下,消除反日、排日的叙述,提倡中日“善邻友好”,成为伪政权出台历史教科书的重要考量标准。其所遵循的共同标准则是清除“有碍邦交”的内容,确立“中日亲善”的关系。故而中日关系的书写是沦陷区历史教科书所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问题。教科书中的相关叙述,不仅是因应日本占领的现实需要,背后也有伪政权谋求自身合法性的诉求。

北平伪临时政府推出的《初中本国史》中最早提及中日关系的内容是东汉时期两国的交通。“东汉光武帝中元二年,日本派使通好,这是日本和中国直接交通之始”。将两国的最初交往“设定”为“平等友好”的模式,这样的书写无疑出于服务现实的需要。教科书在隋唐时期“中国文化之东被”一课中,这样描述两国关系,“当公元二世纪末年,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鼎立于朝鲜半岛时,日本的国威已达于半岛,便派使来中国。从此以后,中日两国的使臣,来往不绝……萧梁时,佛教也由百济传入日本”。以“国威”这样的字眼来指称日本,隐含着自贬以抬高日本的意味,亲日立场甚为明显。如果与朝鲜部分的叙述相比对,更可看出这种倾向性。“朝鲜半岛不但受了中国固有文化的陶融,且连新输入中国的佛教,也做了朝鲜文化的源泉”。(38)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史》第2册,第44—45页。署名“教育总署” 编审会编的《初中本国史》第2册,其内容与此完全一致,更可证明这二书实为同书的不同版本。参见“教育总署”编审会编《初中本国史》第2册,新民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41年8月版,第43页。汪伪国民政府所编历史教科书所叙内容与此几乎如出一辙,“古代的朝鲜,本来就是箕子之后……竟和中国一样;只是语言没有能够同化罢了……日本一面伸张其势力于半岛,一面并派使来中国,从此以后,中日两国的使臣来往不绝。”(39)“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2册,第32—33页。对比这些教科书中关于朝鲜、日本历史的不同叙述,很容易看出,对于朝鲜,教科书编写者所具有的天朝上国的文化傲慢心理;而一旦涉及日本,则极力淡化原有的中国文化优越情感,尤其对于日本在朝鲜半岛的扩张,显然站在日本的立场上,从历史上为其统治朝鲜的现实寻找正当性与合法性。

在记述隋唐时期中日关系时,亦是以直白的叙述展开,试图淡化两国文化水平的高低差异:“隋时,日本已派遣小野妹子来求佛经,第一年即隋炀帝大业四年,小野妹子又带了学生八人来中国留学。以后又派僧侣学生至中国留学……后来中国留学生吉备真备,采取汉字偏旁,作片假名。名僧空海,就汉字草书,作平假名,是为日本文字之始,也就是现在日本文字的起源。”(40)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史》第2册,第45—46页。汪伪国民政府所编的《初中本国史》相应叙述与其高度一致,“隋时,日本已派遣小野妹子来求佛经……既而日本孝德天皇模仿唐风,改革政制……且仿照中国,创立年号,用‘大化’纪元,日本史称‘大化革新’。后来中国留学生吉备真备,采取汉字偏旁,作片假名;名僧空海,就汉字草书,作平假名;是为日本有文字之始,也就是现行日本文字的起源”。参见“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2册,第33—34页。在这样的描述中,几乎看不到中国在中日交往的历史中曾经处于文化输出国的优势地位。在“教育总署”所编《高中本国史》中,甚至刻意强调隋朝时日本“遣使来中国通聘,便道求经,国书用平等礼节”,强调“平等礼节”,意在表明隋唐时期中日实力相当,地位平等。(41)“教育总署”编审会编:《高中本国史》上册,新民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39年12月版,第305页。甚至有刻意强调日本文化发达源于其自身努力,而淡化中国文化影响的叙述,“日本自经过了这个长时期的努力,文化日见发达,遂成东方光辉灿烂的国家。”(42)“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外国史》上册,华中印书局1943年1月版,第50页。教科书中不论是淡化历史上中国的优势地位的书写,还是主动提高日本的地位或强调其自身的努力的描述,其背后的指向都是现实,即试图在教科书中证明日本“自古以来”的强大。

总体而言,在中国古代史部分,这些教科书的叙述极力淡化历史上中国优于日本的地位。对于中日交往中不利于突出日本优势地位或相互冲突的史实,如汉时的“委奴国金印”、唐时的白村江之战、明朝戚继光灭倭寇等史实,教科书中均只字不提,(43)1940年汪伪政权的教科书审查表中,曾明确指出删去《蒋氏初中新国文》中《明史·戚继光传》,参见《各级学校教科书审查表及中学保管使用国定教科书册数统计表》(1940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R48-1-343-1。如此处理的后果便是,重要的关键性“历史事实”在受教育者心中几乎等同于不存在。(44)王汎森指出,“对于一般没有机会接触更多历史著述的人而言,教科书中所没写的历史就差不多等于不存在。”参见王汎森《历史教科书与历史记忆》,《思想》2008年第9期。其目的在于以特定的历史叙述方式突出日本的优势。

在中国近代史部分,中日地位互换,尤其是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是“排日”“抗日”的根源之所在。这些与现实密切相关的内容,可谓是历史教科书最为“敏感”的部分。伪政权所编历史教科书在处理这部分内容时,显得尤为审慎。一是采用完全删除的做法,以“冷处理”的方式淡化;二是完全站在日方的立场上,重新阐释这些关切当下的史事。甲午战争是近代史上中日之间最为严重的一次冲突,对于这一历史事件,北平伪临时政府历史教科书以近乎白描的叙述方式,将战争爆发经过描述为“及两国兵开到,东学党事已平。然因双方撤兵交涉未能圆满解决,两国便宣战”。只陈述中日交战的史实,对于战争原因则不置一词,淡化此次战争中日本侵略扩张的色彩。对于甲午战争所带来的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危机,教科书中的叙述中将责任完全归结到其他列强身上,“从此中国沿海重要港湾,都被欧人攘夺了去,出入门户都受人控制了”,(45)“教育总署” 编审会编:《初中本国史》第3册,新民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39年8月版,第59、61、62页。而对于引起这一危机的日本则绝口不提,由此引发中国被瓜分的危机,则完全归咎于欧洲列强,似乎与日本毫无关系,意在指明中国真正的“敌人”是欧洲列强。更有甚者,教科书完全站在日本的立场上对此加以赞扬,“中日一役,日本一跃而为东亚强国”。(46)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史》2册,第10页。这种完全是以日本立场为标准的历史认知,可以说是现实中沦陷区政治局势在历史教科书中的折射。

无独有偶,汪伪国民政府所编历史教科书,对甲午战争也仅是陈述两国交战的史实。“乱即平定,两国共同撤兵事发生问题。日军遂攻牙山,陷平壤”。(47)“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2册,第60、63页。汪伪政权所编外国历史教科书中也有类似表述,“因朝鲜问题,就有中日之战,日本大胜。收回领事裁判权,自主关税,成为东亚的强国”。参见“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外国史》下册,华中印书局1943年1月版,第80页。对于更早发生于1874年的“琉球事件”,历史教科书中的叙述则更是抓住中国本身的失误,站在日本的立场上为其侵占琉球的合法性加以阐释。据其所言,在“琉球事件”中日本先征求了中国的意见,而后才出兵台湾。其后,中国又横加干涉,隐隐带有中国失理的意味。(48)“琉球向中册封;一面亦朝贡日本。同治十年,有琉球船遇飓风漂至台湾,被生番劫杀五十四人。日本即出兵征台湾,深恐中国抗议,所以柳原前光向中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毛昶熙提出琉民被害事件,昶熙答言:‘台湾生番系化外之民,我政府未便穷治’等语。由是日本力攻台湾,清廷始提抗议,谓台湾属中国统治不许擅加讨伐,要求日本撤兵。日人不允,交涉日紧”。参见“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3册,第58页。意在表明,此次事件责任在于中国,而日本则是合理合法地处理这一事件。不论是所谓出兵台湾之前征求中国意见,还是所谓事后中国“出尔反尔”,均为表明日本方面处理此次事件中的正当合理性,为其侵占琉球寻找合法依据。

由此观之,不论历史上中日地位如何,实际关系如何,在沦陷区历史教科书中,都是突出日本的地位,通过删除和重新阐释的方式,“制造”出中日间相对和平的历史关系表相。一般而言,叙述本国历史的目的在于“宣扬其光荣之史绩,以鼓动一般国民爱民族爱国家之情绪”。(49)郑鹤声:《选择历史教材之目标》,《教与学》第4卷第5期,1939年7月,第17—18页。而伪政权所编的历史教科书,则在“我者”与“他者”的分界中位置颠倒互换。当时即有报道评论这些教科书,“以日本国定教科书为标准,遵照敌意编辑”,(50)《在和制伪组织下华北的奴化教育,编亲日教科书以奴化我青年与儿童,借孔子做招牌封住我华北同胞之口》,《申报》(香港版)1938年3月24日,第2版。可谓一语中的。这些伪政权自诞生起就和“日本”紧密绑定,某种程度上而言,其权力基础源自日本。伪政权历史教科书“制造”出符合现实政治需要的中日两国关系的“历史”,固然有卜正民所言遵循“政治正确性”的权宜之计的一面。但更为深层的原因在于伪政权所处的依违于“占领国”和“祖国”之间的两难境地,因其“政权”的基础来自于“占领国”授予,二者实际上具有某种等价性。对于日本形象的“正面化”书写也是伪政权间接对自身形象“正面化”的塑造,因此,沦陷区历史教科书有关中日关系的同质化书写,是伪政权塑造自身“政权”合法性的重要一环。

作为日本占领区下的伪政权,从合法性与道义性上而言,“汉奸”“卖国”等标签是其难以洗刷的道德污点,这也是其“政权”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天然缺陷。如何为其政治立场与行为重塑合法性,是伪政权亟待处理的问题。亲日是伪政权共同的政治立场,但在沦陷区内,仍须以“中国政府”的面目示众,尤其需要强调“政权”承续的法统,但是不同伪政权所凭借的政治资源与所依循的政治逻辑不尽相同。北平伪临时政府是从1911年以来的“中华民国”这一法统中寻求其合法性;而汪伪国民政府则强调其继承以国民党所建立的国民政府的合法性。(51)“两个民国”的不同法统,即1911年至1927年的北洋民国,1927年至1949年的国民党民国。参见吴晓波《两个民国:从极度自由到“统制经济”》,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55页。吴晓波此言虽针对民国时期的经济领域而言,若放之于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某种程度上而言,亦存在“两个民国”的差异。这种差别在历史教科书的“现代史”部分有着极为鲜明的体现。尤其是1940年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后,伪华北政务委员对历史教科书涉及汪伪国民政府内容的修订,集中反映出两个伪政权在合法性资源上的冲突。

北平伪临时政府成立之初署名“中等教育研究会”的《初中本国史》第4册与1940年所出版的署名“教育总署编审会”的《初中本国史》第4册,均为与现实关联密切的现代史部分,两书内容几无二致。然而对比二书细微的修改与变动内容,则可窥见历史书写与政治时局复杂而微妙的互动关系。

北平伪临时政府《初中本国史》第4册1938年版与1940年版“现代史部分”目录修改对比表

资料来源:中等教育研究会编:《初中本国史》第4册,华北书局1938年8月10日版,目次第1—4页;“教育总署”编审会编:《初中本国史》第4册,新民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40年12月30日版,目次第1—4页。

从上表两书的目录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二者之间的高度相似性,从时间的序列上而言,前者应为后者所本。而略有区别的第六、七两章,从修改的时间节点来看,正是汪伪国民政府成立的1940年,这种修订是适应新的政治形势的需要。

“教育总署编审会”1940年出版的《初中本国史》修订了关于九一八事变的相关叙述,其肯定“满洲国”合法性的立论依据与此前的完全不同,指出“满洲之独立”的正当性在于“东北为满族清室发祥之地,与人民种族历史关系较深”,因而“在民国二十一年三月一日,迎满族大清逊帝溥仪为统治之领袖,满洲之独立告成”。(52)“教育总署”编审会编:《初中本国史》第4册,第63页。此处将其建立“政权”的合法性系于“人民种族历史”之上,依据的是当时国际上颇为流行的“民族自决”的理论原则。(53)储昭根、于英红:《一战后民族自决原则的公认与效应》,《世界民族》2007年第4期。此处的“人民种族”即带有“民族”的意思,因而在这一理论的支持下,东北因其特殊的“人民种族历史”而拥有合法建立国家的权利。此处肯定“满洲国”合法性理论依据的改变,并非随意为之,而是配合当时政治时局所做的修订。1940年3月底,汪伪国民政府“还都”,沦陷区政治格局有了新的变化。汪精卫在“还都宣言”中明确表示:“全国以内,只有此唯一的合法的中央政府”,而“事变以来临时、维新等政府先后成立,为保全国脉,维持民命,致其心力,鞠躬尽瘁,劳苦备尝,兹已以一致之同意统一于国民政府,对其所办事项当暂维持现状,并当本于大政方针迅速加以调整”。(54)《汪精卫发表还都宣言》(1940年3月3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116页。在此新的政治形势下,北平“临时政府”亦发表解消宣言,名义上成为南京汪伪国民政府所属之处理华北地方事务的“华北政务委员会”。(55)《华北政务委员会组织条例》(1940年3月3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74页。条例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为处理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及北京、天津、青岛三市境内防共、治安、经济及其他国民政府委任各项政务,并监督所属各省、市政府,设置华北政务委员会”。前此完全否定国民党“党化”专制,以“民主”相号召的立论基础实已有违当时的政治形势。其一,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与汪伪国民政府在名义上已有“地方”与“中央”之分,因此完全否定国民党则显有否定“中央政权”合法性之嫌;其二,汪伪国民政府对于所谓“党化”指责已经作出了实施“宪政”的回应。北平伪临时政府在解消宣言中已表示,“民国政府改组还都,宣布两端,实现和平与实施宪政,均与临时政府所揭橥并无二致”,(56)《伪临时政府解消宣言》(1940年3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42页。因此,在解释“满洲国”合法性时,先前的理论已不合时宜,因此在历史教科书中改以“民族自决”的理论阐释其合法性,此处修改可谓是政治时局变动的缩影。

然而,此处改动只是反映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适应政治局势,服从“中央”的一面。由于“政权”合法性立论基础事关核心利益,亦是无法完全舍弃的,因而在历史教科书中还呈现出与“中央”相颃颉的另外一个面相。这与其标举1911年以来多方政治势力并存的“中华民国”法统的立场有关,对汪伪国民政府所尊奉的以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为法统的立场持排斥态度。1940年版《初中本国史》在原有九一八事变原因阐释中,加入了“党人误国”的因素。“张学良既受命党府,派兵入关,参加内战。而其本人则居住北京,沉溺声色,昼作夜,乐不思蜀,于是东北大政,既任群小之乖舛,复受党人之劫持,重重压迫,遂至诱发满洲事变,由独立而建国”。(57)“教育总署”编审会编:《初中本国史》第4册,第63页。意在说明,东北局势的恶化,除了张学良昏庸无能的个人因素外,“党府”与“党人”的压迫亦是诱因,仍带有此前否定国民党、树立自身合法性的痕迹。

此外,从标题的设定上可看出,即便是名义上已纳入汪伪“南京国民政府”治下的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因其合法性来源与汪伪“南京国民政府”的根本性分歧,在1940年修订过的历史教科书中,标题中仍然沿用“党府”“党军”这样带有对国民党否定色彩的词语,仍保持对国民党历史否定的基调。

对比汪伪国民政府历史教科书的叙述,则可更为明显地看出二者构建“政权”合法性立论基础的差异。《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将九一八事变叙述为“民国十七年冬,东北易帜后。当时东北和日本,待解决的各种悬案甚多,张学良都置之不理……张学良在北京闻此惊报,电告中央,我政府恐事态扩大,当时不与日本直接交涉,迳自诉诸国际联盟,日军乃进占吉林”。(58)“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4册,第72页。言词之中,张学良应负主要责任,同时也表明了“我政府”处理此事的失当之处,“不与日本直接交涉,迳自诉诸国际联盟”。对于“满洲国”的成立,也仅作事实陈述。“于民国二十一年三月九日,在长春宣布建立满洲国,以溥仪为终身执政”。(59)“教育部”编审委员会编:《国定教科书初中本国史》第4册,第72页。对比二者叙述,可看出北平伪临时政府所编历史教科书是异于国民党的立场而展开叙述的,故而对其采取否定态度。汪伪国民政府因其“政权”合法性资源依托于国民党的法统,故其所编历史教科书的叙述无法摆脱原国民政府之立场。

四、结语

亲日的共同政治立场决定了伪政权在其所编历史教科书中,刻意淡化历史上中日两国历史上的冲突。从其自身逻辑来看,依违于“占领国”和“祖国”之间是伪政权所面临的两难境地,其“政权”合法性来自于“占领国”授予,二者实际上具有某种等价性,抬升和美化日本形象亦隐含有其构建“政权”合法性的诉求。另一方面,伪政权构建其“政权”合法性的传统与政治资源,亦存在歧义甚或对立之处。北平伪临时政府是从1912年以来的中华民国这一法统中寻求其合法性;而汪伪国民政府则强调其继承以孙中山所建立的国民政府的合法性。这一差异导致不同伪政权历史教科书对同一历史事件的叙述产生抵牾。1940年,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历史教科书虽在政治变局中修改了某些内容以服从“中央”,但在关系其“政权”合法性的叙述上,虽与“中央”有所龃龉,但仍坚持其立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也反映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与汪伪国民政府的关系,名义上虽为“地方”与“中央”之分,但在核心的利益上,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仍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60)从伪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的人员分配名额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谓“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格局。“四、设议员三十人,其名额分配如左:(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共十人。(二)临时政府代表五人。(三)维新政府代表五人。(四)蒙古联合自治政府代表二人。(五)在野各合法政党代表四人。(六)社会上负有重望之人士四人”。在“中央政府”的核心权力集团中,华北伪政权仍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参见《汪伪中央政治会议组织纲要》(1940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 第2编 “附录”(上),第103页。正因为如此,历史教科书中这些与“中央”不一致的历史书写并未改动。透过这些不同立场的历史教科书,可以看到伪政权内部的不同样态,“中央”与“地方”之间,呈现出复杂模糊的关系,(61)巫仁恕新近的研究也指出汪伪政权“一方面是与蒋介石竞争政权的合法性,一方面也企图将华北的其他伪政权纳入其统治范围”。参见巫仁恕《劫后“天堂”:抗战沦陷后的苏州城市生活》,第261—262页。历史教科书中关乎“政权”合法性的叙述可谓是其关系曲折幽微的反映。

在这些历史教科书中历史书写的共相和异相背后,体现了伪政权利用历史教科书重塑“政权”合法性的企图。而透过这一企图,可以看到在历史教科书这一特定的历史场域中,沦陷区不同的政治势力如何因应时局、利用历史书写来塑造“政权”的合法性,以及背后所展现的多元复杂的历史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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