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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方:明清时期的南浔士绅社会*

2021-01-12郑卫荣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1期

郑卫荣

(温州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温州 325000)

美国学者韩明士(Robert Hymes)在研究两宋时期士绅的志向与心态时指出,相对于北宋时期的士绅大多怀有忠君报国、报效朝廷的志向,甚至不惜为出仕中央而脱离故乡,南宋时期的士绅更多的是将注意力转向巩固其在故乡的基础,在社会观念领域也出现一种精英的地方主义,在婚姻圈、居住方式、捐献方式和留乡策略等方面都表现出“立足当地”的倾向[1]210-211。韩氏的研究在划分北宋与南宋之间分野的同时,也将研究趋向导向了南宋及后世中国社会的连续性问题上,因为南宋的某些因素也是明清社会诸多因素的滥觞。明清时期,士绅阶层是怎样立足地方、经营地方,进而以地方主义的姿态与中央权力及其官治体系交相互动?南浔士绅社会为我们透视这些问题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

一、士绅立足地方的权力中间地带

在中国传统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体制下,皇权在法理上拥有至上性和无限性,但由于其“自身的统辖能力有限”而造成的“涣散性”,使得皇权统治在实际运行中只能施行于州县及以上行政区域[2]110;在州县以下广袤的市镇地区,集知识、地位、声望于一身的士绅阶层扮演着地方权威的角色,充当着沟通中央与地方、官府与民间的中介和桥梁。这种皇权和绅权的双层架构、“官—绅—民”三重权力结构模式,也清晰反映在明清时期南浔镇的政制结构。南浔建镇于南宋理宗淳祐年间,官府始立监镇衙,设监镇事,职掌茶盐酒醋税、场务征输及冶铸等事(1)汪曰桢:咸丰《南浔镇志》,卷二十六《碑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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