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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警察制服的转型

2021-01-12白马婕张竞琼

服装学报 2020年6期

白马婕, 张竞琼

(江南大学 设计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近代警察制度产生于欧洲,大概在19世纪后期传入中国[1]。中国传统的捕快机构在“西风东渐”历史背景下及中国自身社会改良的前提下演变为警察机构。1840年以后,中国社会发生了急剧变化,帝国主义列强先后在中国各口岸建立起租界,并将本国的经济、政治制度强行移植到租界。此时,租界成为中国人洞察西方社会的窗口,并促进了中国新的经济、政治、文化力量的产生与发展。在当时人们的认知里,租界设置的会捕局是与捕快类似的机构,并且由此对警察形成了最初的认识。1890—1906年全国建立起各类警察机构,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的统治,警察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进一步推行。北洋政府时期,警种不断细分并发展为司法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铁路警察、矿业警察和武装警察6类。

警察机构取代捕快机构成为中国近代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机构,其服装的统一性和适用性影响着警察机构的整体形象和工作效率,因此伴随警察制度的推广,警察制服也经历着相应的变革。1890—1906年间,各省出现了很多警察机构,但警察服形制各不相同。国民政府时期为了整齐划一,1913年—1938年间共颁布了7次警察服制法令条例,并且根据不同季节、岗位,区分服装的色彩、结构、配伍。近代警察制服是中国警察服饰制度近现代化的开端,在中国古代捕快服装和现代警服之间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中国学者对近代警察服制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其中樊学庆[2]对清末西式警察服制逐渐确立的过程进行了探讨,但只说明了清末警服本身,而对清末明初传统捕快服制转向近代警察服制的过程变化未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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