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线一单”的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设想*
2021-01-11卢瑛莹楼乔奇刘柏辰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21年10期
卢瑛莹 楼乔奇 刘柏辰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07)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从过去的以项目准入为主向既抓宏观又抓微观的全流程管理转变,逐步构建起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空间管控基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准入关口,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的管理新框架。排污许可制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依法规范其排污行为并依证实施监管的环境管理制度。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应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三线一单”是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源头预防和系统管理的重要手段[1]。2017年9月,国家启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目前重庆市、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等省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继发布。当前,我国正处于排污许可与“三线一单”制度落地的关键时期,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核心制度,排污许可与其他制度的有机衔接成为学界探讨热点及环境管理的迫切需求[2-3],但与“三线一单”的融合研究鲜有相关报道。本研究从“三线一单”的特点及功能视角探讨推进排污许可管理精细化思路,为两项制度落地应用与实效提升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