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刑法对科学技术风险的规制
2021-01-10陈怡彤
西部学刊 2021年23期
摘要:科学技术风险的产生受多种因素影响,其后果一般比传统犯罪更为严重,可能会产生新的严重危害社会的形式。目前,我国的刑法立法存在滞后性,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因果关系的判断存在障碍。科学技术发展与刑法规制既有矛盾,又有密切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两面性,需要找到提前认识和规避风险的方式,而刑法因其具有的严厉惩罚性,成为重要的選择。刑法应对科技发展的风险保持谦抑性,通过增设相关罪名,相对调整刑罚,以对科技风险实施有效的规制。
关键词:科学技术风险;刑法规制;风险应对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23-0095-03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十分重要,但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风险,引起潜在的社会危险。科学技术的风险不同于人类对于风险的传统认知,这是巨大的挑战。近年来,网络领域的犯罪兴起、人工智能发展的问题以及基因编辑婴儿等,科学技术领域的热点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妥善对待科学技术的风险以及刑法应如何适应时代的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科学技术风险的特点
与传统犯罪的风险相比,科学技术发展存在的风险有着不同的特性,需要进行区分,以便更好地了解科学技术的风险。
(一)科学技术发展中的风险一般比传统犯罪更为严重
其一,危害程度更大。传统的犯罪方式一般不会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事件,影响范围不会太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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