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式治理降低环境信息公开质量?——实证依据与理论解释
2021-01-10
南风窗 2021年26期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谢孟希,陈玲
本文节选自《公共管理评论》,2021年第2期
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政府和社会等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需求水平也随之提高。为此,世界各国政府开始运用新的环境规制手段,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EID) ,来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在中国,工业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近年来受政府EID 政策的影响,开始逐渐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环境信息,

例如,2013 年年底,中央政府发布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 》, 针对污染企业的排污监测和信息公开做出规定。自上述《办法》发布以来,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都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将企业排污数据实时上传至各省市的在线平台公开。尽管如此,上述《办法》的实施并未使工业城市的空气质量出现明显好转。现有研究强调了中央环境政策在地方执行中遇到的挑战,如地方政府被企业“捕获”,或地方政府的选择性执行。
运动式治理被认为是克服上述央地矛盾的有力手段。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中央环境保护工作督察”就是环境政策领域的运动式治理实践。2016 年 1 月在河北省进行试点之后,从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9 月,由国家环保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纪委组成的中央环保督察小组分 4 批对全国 30个省和直辖市进行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督察内容重点包括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以及地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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