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信用卡分期业务 “费改息”新政的思考

2021-01-09魏鹏

金卡生活 2021年11期

魏鹏

“费改息”新政出台的背景

为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在企业开展2020年年报编制工作之际,财政部等四部委及时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银行从事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形成的金融资产,企业不得将其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记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或在利润表中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项目列示”(简称“费改息”新政)。

“费改息”新政的出台,一方面,旨在通过更加统一、标准的会计核算方式,真实地反映银行业务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消费金融快速扩张带來潜在风险隐患的背景下,促进业务回归本源。

与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互为补充。信用卡贷款有两种盈利模式:一种是透支“利息收入”,按日计息,按月计复利,随借随还;另一种是分期“手续费收入”,持卡人根据选择的分期金额和期数支付分期手续费,每期还款金额包含本金和手续费。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下发《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自主协商确定,在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限和下限管理之后,部分银行无需通过推广信用卡分期产品收取本质属于利息收入的手续费,以规避《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利息收入”12.78%的年化利率下限要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