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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的先行示范探索

2021-01-08林学洪查振祥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21年2期
关键词:改革

张 臻 唐 璇 林学洪 查振祥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深圳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中,存在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发展滞后的城中村成为制约深圳这座国际化现代大都市继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是关乎深圳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深圳当前一项紧迫的改革任务。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是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关键举措。经过30多年的发展,深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推动城市化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发展等方面持续做出积极贡献。但随着深圳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土地和物业价值的激增,使得本就日益落后、矛盾丛生的集体经济隐患重重。隐藏在所有矛盾背后的根本性诱因,便是30年前设置的“固化”股权模式已无法匹配当前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别是2019年8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第三次修正)(简称“新《条例》”),明确了集体股参与分红的规定。按照深圳绝大多数社区股份公司集体股设置为51%的现状,如果落实文件,从而出现一系列新问题。因此,股权改革刻不容缓。

一、深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固化”股权模式存在的普遍问题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演变而来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全市约1000家,其所辖股民近30万人,村民总数近70万人,已运营30多年,总资产达到2200多亿元,股民年分红总额1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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