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探究及对策分析
2021-01-07郑梦瑶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20年36期
◎郑梦瑶
本文从《巴赛尔协议》关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入手,结合近三年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分析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借鉴国内外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有效方法,提出恰当的策略和建议。
一、引言
金融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进步的重要利器,也是当代经济的血脉所在。在金融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商业银行处于非常独特的位置。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无论对于金融业发展还是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必须依靠资本监管,其中资本充足率被称作是风险管理的最终防线,因此其重要性显而易见。
从2014年开始,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经济背景,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寻找更加适合自身的经营模式,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出现特大金融风险。鉴于此,资本充足率问题依旧是历年来学界和业界研究的重点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资本充足率与《巴赛尔协议》概述
《巴赛尔协议》是巴塞尔委员会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而出台的为国际范围所普遍接受的监管法规。自1988年《巴赛尔协议I》问世以来,一共经历了1996年、2004年、2010年等多次修订和完善。最新版《巴赛尔协议III》于2010年面世,据其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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