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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01-07刘陆洋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21年6期
关键词:水费水源管网

刘陆洋

(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中心,沈阳 110500)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标志性工程,事关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健康福祉。近年来,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我国持续加大了农村饮水工程的投资规模,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比例逐渐提升,但部分地区仍存在饮用污染水、高砷水、苦咸水、高氟水等问题,水体微生物超标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因此,文章以康平县为例,对标评估了现阶段农村供水现状,从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管护机制的角度提出有效的改进对策,为实现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充分发挥工程工程效益等提供保障[1-2]。

1 对标评估农村供水现状

1.1 饮水安全工程现状

截止到2019年末,康平县共兴建饮水安全工程367处,其中364处为集中供水工程,3处为分散供水工程,解决了29.1万人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9.9%。按供水规模分类:日供水量W在100m3/d至1000m3/d的有30处,涉及供水人口6.2万人;日供水量W在20m3/d至100m3/d的170处,涉及供水人口1.7万人;<20m3/d的164处,涉及供水人口5.8万人。

1.2 水质与水量问题

根据康平县2019年水质检测报告,对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评价标准,四季度共检测326处,其中76处未合格。检测出厂水、末梢水水质,主要不合格项包括氟化物、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硝酸盐氮、色度、浑浊度、嗅和味、锰等。根据用户需求和可能,康平县集中供水工程原则上供水到户,用水方便,暂无规模化供水工程,农村居民可获得水量为每人每天70L,满足北方地区不低于40L的水量标准。

目前,康平县农村供水水源问题主要分为2个方面。①水质问题:农村水源类型多样,高氟、铁锰超标等区域性水质问题普遍存在,从水源地环境来看,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数量多,保护措施难以落实,导致污染和水质风险大,同时随着农业的发展,硝酸盐超标、氨氮超标水日益增多;②水量问题:康平县农村供水工程以地下水为主,存在季节性干旱、水量不稳定等问题,供水保证率不高。

1.3 用水计量与水费征收问题

由于在农村饮水工程使用上存在小农意识,加之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农户用水不安装水表、乱接管道等现象;部分地区缺少水表,还未达到一户一表。此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高,大多数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普遍低于运行全成本,有的还不能从农村用户收取水费,未能充分发挥工程维护效益[3]。

1.4 设备故障维修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多数建于经济物质条件差、工资福利水平低、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地区,对专业管理人才难以有效的吸引;此外,受限于工程管护经费和经济条件,不允许配备较多的专职管水员。特别是单村供水工程大多由村委会指定村民兼任,其运营与管理知识缺乏、维修养护水平低、工作杂事多且工资低,只起到简单的运行操作与看管作用,运行过程中因无法及时解决机电故障、管破漏水等问题,这进一步增加了管道和机电设备的受损程度,大大缩短了工程设计寿命,明显增大了维修成本,部分工程重复建设、配套维修频繁、资源浪费等问题突出[4]。

2005年前建设集中工程大部分已处于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行状态,管道大多为PVC或UPVC材质,管网埋深不够,地区冬季容易冻损,“跑冒滴漏”严重,亟需重建。例如,有的集中供水厂经过两、三年的运行,地下水位明显下降,正常供水能力大大减弱;此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量、水压较城市供水普遍较低,管网覆盖范围小仅仅保证农村居民的正常安全饮水,但随着水源全部实现自来水供给的发展,末端管网供水压力进一步加剧,供水量明显不足。

1.5 工程运行管理问题

然而,康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般由村委会指定人或领导兼任,专业管护人员缺乏,一旦换届,易造成管理人员随意性和流动性现象;此外,供水人员都是临时工,人员配备少,部分偏远地区只有1人,加之工资低、待遇差,致使工作人员经常流动、脱岗、不安心工作,工作积极性不高。现有供水管理机制的不健全造成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困难重重,举步维艰[5]。

1.6 水源水质保护问题

目前,康平县农村自来水水源井分布广且较为分散,周边常有河流、果树、养殖区,河水易受果树打药、施肥、养殖区卫生环境的影响,水源保护难度大;水源选址受地形、水质、水量、配电、征地等诸多因素影响,给水源保护带来诸多不便。水源地环境保护需设置围栏圈界及设置环保警示标志,而现状是水源地50m范围内常有个人用地、建筑物及果树,圈界工作无法实施,水源地邻近果树打药工作也屡禁不止。

2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进措施

2.1 加快供水工程建设

通过配套改造、管网延伸和新建各类供水工程,解决由于自然灾害、水体污染、水源变迁等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反复问题,主要工程措施有稳定水源工程、改造小型供水工程、改造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等[6-7]。

1)稳定水源工程。根据康平县农村供水工程“十四五”需求成果,片区规划按乡镇新建14个供水厂,保障解决乡镇范围内的农村人口饮水水质和水量的问题。可采用“永久取水泵房”的方式取水,主要由配水井、V型砂滤池、活性炭滤池、絮凝斜管网格沉淀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臭氧车间、鼓风机及反冲洗泵房等组成。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对水厂构筑物进行升级,形成完整的供水工艺;新建水质化验室;完善信息化建设;规划铺设供水管道。

2)小型供水工程。规划小型供水改造工程123处,其中15处以村屯为主体的集中供水工程,新建水源地及管网工程,安置进用户IC卡入户水表。其余108处改造输配水管网,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安置进水水厂计量装置。

3)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规划更新改造供水工程12处,即对2005之前建设的12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改造更新,新建部分水源地及管网工程,安置IC卡入户水表。

2.2 水费的计收管理

1)按月由个供水站(厂)征收集中供水工程水费。各供水站(厂)建立转账,实行自助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贯彻落实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对建档立卡无保户、贫困户等低收入群体以及净化处理工艺复杂、高扬程输配水、远距离调水工程适当给予补助。

3)实行有偿供水制度,按照本办法用水单位与个人应按期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对于逾期不缴费的,应每日支付所欠水费2‰的违约金;经供水单位催告,用水户仍未缴纳水费且超过60d,对此可以终止供水。被中止供水的用水户交清拖欠的水费后,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在24h内恢复供水;被终止供水的用户如再申请用水需重新申请开户,并缴清一切欠费。

4)各乡镇财政要落实专人管理抄表收费,建立农村供水专账,统一建立用户档案,定期抄表收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供水单位、乡镇和村组(或水户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水费上缴、征收、水量、水价等情况定期公式,实行财务公开并接受用水户、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县财政对乡镇投入的补助和乡镇饮水资金及专账的管理情况,纳入乡镇财政的专项审计。

2.3 建立维修养护机制

1)建立跨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县级维修养护基金制度,维修养护基金县级财政补贴标准按上缴水费中提留的维修费数额实行配套,使用实行不交自修、多交多补的原则,对工程维修基金的管理由村镇供水管理站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帐、专户、专用”,县财政部门监管。

2)跨乡(镇)供水工程的维修基金则主要用于设备、管网、水池、水厂、水源等维修,用水户承担户内的维修费。

3)对于按用水量核定或从水费中提留且不能足额收取水费的乡镇,不能申请县级维修基金补贴,并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损坏,在维修基金中不得核报相关维修费用,要按情况迫究相关人员责任。针对质保期内的新建农村供水工程材料、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非意外因素不得使用养护基金。

4)使用维修基金应由跨乡镇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向县资源局逐级申报,2万元以下的由区资源局审批,2万元以上的由县资源局审核后报县资源局审批。

5)经审查同意的维修项目,维修结束并经县资源局验收合格后,申请划拨维修资金。按工程维修费累积与县级财政补助1∶1比例申请维修基金。

6)对应急突发抢修项目,供水单位应在2h内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县资源局、县财政局会同乡镇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后,先行实施工程抢修,完成抢修后要补办申请手续。

7)维修养护基金申请单位不得瞒报骗取、弄虚作假,必须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4 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1)各乡(镇)、村成立供水机构落实专管人员,建立理制度,供水机构负责供水工程辖区内的运行管理和水环境安检查。

2)供水工程实行分级运行管理每个供水工程为一个单独供水单位,跨村集中供水工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管理。单个乡(镇)、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理(可统一购买服务管理)单个村单站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属村委会自主管理,实行单站算,自负盈亏。县区供水管网延伸建设的工程,由受村和自来水公司共同管理。

3)村镇供水管理工作站加强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步实现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水利部相关要求,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人员是按供水规模确定。日供水规模在100-300m3、300-500 m3、500-800m3、800-1500 m3的供水工程,管理人员1-2人、2-3人、3-4人、4-6人。供水单位设立维修养护、兼职会计、保管、出纳、站长等人员,并对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统一培训、上岗资质考试,要求持证上岗。

4)各农村供水工程在工程建成交付使用之前,必须首先明确其管理模式和具体的经营管理方式、组建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好的运行和发挥效益。

2.5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十四五”期间,康平县将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水源地保护措施主要集中在运行管理上,具体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环保部门要尽快划定水源保护范围或保护区,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或者保护范围从事危害和影响工程运行的林木采伐、陡坡开荒、打井、取土、开矿、爆破、采石、建筑等活动。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水源地的日常保护管理和水源地周边排污口的管理,对于农药、化肥等使用要禁止或者限制,严禁有害物品及垃圾的随机堆放,以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此外,针对消毒净化设施不完善的饮水工程,要尽快安装或更换新型净水消毒设备。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提高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完善水质检测办法,加强水质检测,确保饮水水质安全。

3 结 论

为了彻底解决康平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证农村居民喝上更稳定、更安全、更方便的饮用水,必须坚持“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大规模”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调度水资源,通过建设联村连镇工程实现管网互通互联。农村供水工程存在分布范围广、管理难度大、水体易污染、水源点多等特点,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为保证供水工程长久效益的发挥仍需各部门、各乡镇的共同努力,在后期工程建设中持续扩大供水规模,进一步推行职能水务,加快完善水质检测体系,逐步实现工程运行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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