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2021-01-07王德应
家教世界 2020年35期
编/王德应

包拯(999-1062 年),字希仁,谥号孝肃,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人,北宋名臣。他为官清正,不附权贵,铁面无私,有“包青天”之誉,人们尊称他为“包公”。父亲包令仪自幼刻苦攻读,后来考中进士,做过知县。在他看来,勤奋读书、考取功名、报效国家是儿子必然选择的人生道路。
合肥历史上名人辈出,世家林立,这些人才的涌现,正是得益于家风的教化。他们修身正行,以身作则,在日常生活中影响子孙的思想和言行,推崇忠孝仁义、教导礼义廉耻,成长为无愧于家族、有益于社会的英才,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价值观念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得以世代相传。从本期开始,让我们一起走进合肥名人的家风故事。


【名言】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
【家风故事】
辞官侍亲
公元1027 年,29 岁的包拯高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建昌县知县。江西建昌距离庐州(合肥)较远。因父母年高,包拯请求在庐州(合肥)附近做官,以便伺候双亲、忠孝两全。于是,朝廷改授包拯为和州监税,离庐州很近。然而,父母仍然不愿意随同包拯一起赴任。左右为难之际,包拯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辞官回家,侍奉双亲。而且,这一辞就是十年。
不持一砚归
公元1042 年,包拯任端州知州三年期满,即将乘船离开。端州百姓为了表达对包公体恤民情的感激,送给他一方端砚。手下人见是一方砚台,并非金银珠宝,便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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