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学理论的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方法研究
2021-01-07魏易从曹建君
矿山测量 2020年6期
魏易从, 曹建君,2
(1.甘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甘肃 兰州 730000; 2.兰州交通大学,甘肃 兰州 730000)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纲领性文件,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新要求[1-3]。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贯彻落实好放管结合、宽进严管的要求成了摆在政府主管部门面前的新问题。本文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分析当前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监管工作中的关键因素,基于协同学理论建立了协同监管模式,以期为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思路和方法。
1 当前监管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当前,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监管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
1.1 多头管理依然存在
测绘地理信息作为保障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涉及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城乡建设等多个领域。2018年,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合并入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多头管理的现象得到了一定遏制,但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工程勘察、房产测绘等领域[4],多头管理现象仍较为明显,从而增加了行政资源内耗,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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