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阶段企业自行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01-06王倩凯楠
安家(建筑与工程) 2021年44期
王倩 凯楠
摘要:自行监测作为企业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前提条件,既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其自证守法的有效手段。现阶段,企业自行监测在实际运用中也凸显出一些问题,本文对存在的四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并对此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自行监测;管理;问题;对策
企业自行监测、自证排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实施排污许可证监管功能的基本保障,自行监测制度的建立也為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支撑和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和完善自行监测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自行监测结果是评价排污单位治污效果、排污状况、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的重要依据,是支撑排污单位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和第五十五条分别提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和“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