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上推定效果二元论及其确定方法
2021-01-06刘英明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刘英明
(上海政法学院 法律学院,上海201701)
法律上推定是横跨民事实体法和民事程序法的法律概念,在民事法中具有重要的独特地位。对民事法律上推定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比方说就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夫妻共同债务推定等个别民事法律上推定探讨其立法是否合理,也可以就民事法律上推定整体探讨其共性规律。本文旨在从整体上探讨民事法律上推定的效果,即探讨民事法律上推定是否转移证明责任、转移何种证明责任。
民事法律上推定的效果这一研究主题既具有法学理论价值,也具有司法实践价值。在法学理论上,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主流理论认为,民事法律上推定一律转移客观证明责任,这与大陆法系国家主流学说保持一致,而与英美法系国家主流学说迥异。在英美法系国家,主流学说认为,法律上推定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转移说服责任(且转移证据提供责任),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的转移客观证明责任;另一类是仅仅转移证据提供责任,不转移说服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实务界对我国民事法律上推定的效果一直在进行多样化探索,因为单一的转移客观证明责任学说已远远不能满足司法实务的需要。司法实务界急需理论界将已有实践探索进行反思总结,从而在更高水平上进行司法实践。
一、我国民事法律上推定效果主流学说及其缺陷
(一)法律上推定之效果界定
在我国民事法中,法律上推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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