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病邪,可致多种疾病;辨证清热,能取多重疗效
2021-01-06赵进喜贾海忠张保春于智敏王世东刘宁庞博王俊衡洑晓哲
环球中医药 2021年5期
赵进喜 贾海忠 张保春 于智敏 王世东 刘宁 庞博 王俊衡 洑晓哲
火热邪气致病,临床表现多种多样。许多现代难治病都存在火热病因。火热病邪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灵活应用清热治法治疗多种现代难治病,常能取得较好疗效。为了进一步加深对火热致病的理解以发挥清热治法治疗现代多种难治病的优势,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内科教研室赵进喜教学名师工作坊特组织专家,对此展开了专题讨论。现总结如下。
1 火热及其致病特点
刘宁主任医师:
“火”是与“水”相对的一个重要哲学概念。中医学论“火”,可分生理之火和病理之火。针对生理之火,古人描述为“君火以明,相火以位”,而病理之火则是生理之火失去制约导致平衡被打破而呈现出亢进的病理状态。早在《内经》就对火热致病有系统论述,金元时期的刘完素,更提出“六气皆从火化”,在《内经》“病机十九条”相关论述基础上,强调风、寒、暑、湿、燥日久皆可转化为火。明清温病学派更针对温热病提出卫气营血辨证与三焦辨证方法,影响深远。《温热经纬》曰:“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土遇之而焦,金遇之而熔,木遇之而焚,水不能胜则涸。”
于智敏研究员:
“火”在中国文化中被赋予了广泛的涵义与象征。如《尚书》所谓“水火者,百姓日用而不知”。而中医学论“火”,可以概括为自然之火、人体之火、药物之火。自然之火是指观察天地现象的火,人体之火则是对于人体生理病理现象的概括,而药物之火即《本草纲目》“火部”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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