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阳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1-01-06王云霞吴健雄梅金周张娟娟龚言红卢祖洵蔡日东
临床肺科杂志 2021年1期
王云霞 吴健雄 梅金周 张娟娟 龚言红 卢祖洵 蔡日东
结核病是通过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性疾病,涂阳肺结核患者是结核病最主要的传染源。据估计,未经规范化治疗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一年可感染10~15人,其密切接触者是结核病发病的高危人群[1-2]。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在经过2至3周规范化的抗结核治疗后其传染性会显著下降甚至消失[3]。因此,在发现涂阳肺结核患者后尽早进行住院隔离治疗,可极大降低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风险。很多国家和地区如英国、日本、美国、中国香港等都制定了结核病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处于传染期的结核病患者实行严格的管理[4]。然而,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如何对结核病传染源进行隔离[5]。面对我国严峻的结核病防控形势,尤其是耐多药结核病的流行,加强结核病传染源的住院隔离治疗刻不容缓。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提出,“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疗”。时隔三年,我国涂阳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工作推进缓慢。北京市一项调查显示,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的住院隔离治疗率仅为23.17%[6]。由于流动人口多,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始终是深圳市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一大难点。2016年,深圳市宝安区正式启动涂阳肺结核患者(自愿)住院隔离两周试点工作,对患者住院期间的所产生的住院费用自费部分予以减免,总额不超过9000元,并在出院后予以1000元/人的综合补助,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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