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传统法治文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21-01-06冯国利
时代人物 2020年30期
冯国利
(中共诸暨市委党校 浙江绍兴 311800)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荀子是我国先秦诸子中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是先秦后期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面对当时战国纷争的混乱局面,其提出的“隆礼重法”思想可谓开儒法合流之先河,影响极为深远。他一方面继承、创新了儒家的“礼治”思想;另一方面又继承、创新了法家的“法治”思想,并在当时新的封建基础上强调以“礼”为主,使礼、法统一起来,形成了“隆礼重法”的思想,从而为后来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在此需要强调指出两个方面:
其一、荀子“隆礼”中的“礼”不同于儒家传统中的“礼”。因为传统中的“礼”是用来维护“宗法制”和“世袭制”的,而荀子的“礼”则被改造成为维护新的封建等级制的新礼,荀子认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所以,荀子所认为的这个“礼”的最重要的本质实际上是指政府的规章制度和宫廷礼仪,即他把过去“家”“国”合一的一元化的“礼”变成了将“家”、“国”作明确区分的二元化的“礼”,这样就把原来“任人唯亲”的旧礼变成了“尚贤任能”的新礼,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荀子“隆礼”思想的提出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从其“礼”最重要的本质实际上是指政府的规章制度这个角度来看,荀子的隆礼思想即便在当代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可以起到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作用,并且已经带有些许法治思维的倾向,也为其“重法”思想的提出作了必要的铺垫。
其二、荀子“重法”中的“法”也不同于法家传统中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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