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兽医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2021-01-05李开放
河南畜牧兽医 2021年19期
李开放
(漯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 漯河 462000)
2018年8月,国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生物安全被畜牧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9年12月,国内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2020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
作为兽医工作者,笔者长期从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文旨在通过阐述工作感悟和个人观点,以期为政府主管部门和同行从业者提供参考。
1 基本概念
1.1 生物安全
所谓生物安全,是指与生物有关的因子对国家、社会、经济、公共健康与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或潜在风险。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要面对的关键问题。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1.2 兽医系统实验室
兽医系统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并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省级兽医实验室、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区)级兽医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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