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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

2021-01-04张馨丁铮

北方经济 2021年11期

张馨 丁铮

关键词:黄河流域 生态环境保护 协同治理 制约因素 法治保障

一、引 言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明确了生态保护路线。2020年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强调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协同治理发展理念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制度保障。尊重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构建绿色制造系统,明确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责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基于环境的比较优势,对于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黄河流域是我国北方生态屏障和重要经济地带,是沿黄城市群和陆地交通蓬勃发展重要依托,是孕育黄河文明传承黄河文化的重要载体。

(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是黄河生态保护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

黄河流经九省区,长达5400多公里,是世界上最为复杂难治的河流,黄河流域内部本身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黄河流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尤其是作为完整的水资源系统,其生态保护和治理都应当进行一体化的统筹考虑,尤其是生态环境治理,如果单从某个或者几个区域分别单独治理很难达到治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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