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与高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的程序“断裂”与衔接
2021-01-03栾珺玄程岭
考试研究 2021年6期
栾珺玄 程岭
在我国,教学评价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教学评价的方法与功能在不断丰富与完善,21世纪的教学评价更加注重评价的发展性与综合性。2006年,教育部要求中小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经过10余年的推进与落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工作取得了许多成就,特别是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评价要能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并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至此,我国确立了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新高考改革中的地位,该评价结果也成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为推进上述实施意见的落实,同年12月教育部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评价意见》),框定了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确定了基本程序。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评价意见》虽然指明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程序,即真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材料使用,但高中“形成档案”和高校“使用材料”之间并不能自然衔接,即高中与高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存在程序上的“断裂”问题。高中与高校之间的工作难以衔接,给高中的评价工作以及高校的招生工作带来难题。因此,探明并积极解决这一问题是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高中与高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程序“断裂”的表现与原因分析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制度,主要的运行流程是高中学校结合学生的在校表现,向高校提供一份真实且完整的学生发展状况材料,以便高校能顺利接收适合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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