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运用及问题探讨
2021-01-03马宁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1年4期
马 宁
(中铁九局财务部,辽宁 沈阳 110051)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为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技术投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先后下发了多个通知:2017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外研发费用。委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也是2018年,又将75%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惠及所有企业类型,年限暂为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国家在税收优惠力度加大的同时,也在大力推进“放管服”。因此,我们在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税务风险。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充分享受政策的红利,同时降低税务风险,是值得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研发活动立项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作为整个研发活动的起点,也是研发活动最主要的一个步骤,研发活动的立项决定着后续研发项目的预算、归集、核算、决算等重要工作。立项前要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这对于整个研发项目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项目申报立项参与研发加计扣除,要对项目内容进行规范,突出描述新技术研究,重点把握研究工作要有创新点。更要规范立项课题的名称,不能出现迭代、改造、优化、升级、扩容、第几期等字样,这样可能会被认为是产品的常规性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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